
当普通人遭遇法律问题时,往往会陷入迷茫和无助。比如在婚姻家事纠纷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等问题让人头疼不已;而涉及刑事案件,更是会让人感到恐慌和焦虑,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铖律师,是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同时担任辽阳市律协刑委会委员,辽阳律协惩戒委委员,还是辽阳地区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自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9年通过法考,2021年正式成为执业律师,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刑事案件方面,王铖律师战绩斐然。他成功承办多起疑难刑事案件,推动案件发回重审,还为多位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在遗产继承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中,他也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多次获赠锦旗。
对于婚姻家事纠纷,普通人最关心的就是财产如何公平分割、子女抚养权怎样争取。王铖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深入了解他们的需求,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制定最佳的解决方案。他会仔细梳理财产状况,争取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他会从孩子的成长环境、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考虑,为孩子争取最有利的抚养条件。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关心的是如何获得合理的赔偿。王铖律师会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分析事故责任,与保险公司和对方进行协商,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赔偿。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起王铖律师办理的典型刑事案件。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毕X任辽阳市某铁矿矿长、安全员。2006年4月,铁矿法定代表人高X未经审批,擅自安排毕X等人在矿区斜井内储存炸药和雷管。毕X按安排将炸药和雷管存放在井下,未按规定清退。2008年铁矿停产,未对井内爆炸物品登记造册和组织销毁。2023年10月3日,某公司作业时发现雷管367枚,毕X因非法储运爆炸物品被刑事拘留。
王铖律师受理该案后,深入了解发现毕X的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依据毕X本人及相关嫌疑人的口供笔录,毕X于2008年5月22日离开铁矿,此后未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至2023年5月22日已过去15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对毕X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外,毕X的非法储运行为发生在2006年4月至2008年5月,按照当时的司法解释,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最终,毕X无犯罪事实,被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起案件对同类纠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它提醒我们,在处理刑事案件时,要仔细审查案件的时效和适用的法律规定。王铖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毕X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
王铖律师自执业以来,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能力,在刑事、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妥善处理疑难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他还成为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以更高的标准践行执业律师的责任与使命。相信在未来,王铖律师会继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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