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随州,有这样一起特殊的案件牵动着众人的心。2024年,一个尚显稚嫩的身影——未成年人段X,陷入了法律的漩涡。5月至6月期间,段X在他人带领下,参与了美托咪酯电子X烟弹的贩卖活动,先后向不同人贩卖共计76颗,收取了22400元的对价。这一行为,让他在7月9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非法经营罪被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7月18日被抓获到案。
对于段X及其家人来说,这无疑是一场噩梦。一个未成年人,本应在校园中安心学习,却因一时的糊涂陷入了刑事指控的困境。而贩卖毒品罪和非法经营罪,每一项罪名都可能给段X的未来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就在段X一家感到绝望的时候,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黎芳律师出现了。黎芳律师是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的高学历背景,并且已经在随州本地深耕法律服务10余年。她在婚姻家事、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9大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累计办结案件300+,曾帮助过无数像段X这样陷入困境的当事人。
黎芳律师接受了随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段X的辩护人。接到案件后,她迅速展开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阅卷、会见和社会调查。凭借着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黎芳律师提出了精准的辩护意见。
对于贩卖毒品罪,黎芳律师指出,涉案物质“美托咪酯”于2024年7月1日才被正式列管为毒品,而段X的贩卖行为发生在5月至6月,彼时该物质尚未列管,根据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不能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同时,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涉案烟弹的具体来源,也无法证实他人贩卖的美托咪酯电子X弹来自于段X,认定段X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证据链条断裂,依法不应认定。
在非法经营罪方面,黎芳律师认为,段X虽然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电子X),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段X案发时系未成年人(16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起次要、辅助作用;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5700元。综合这些因素,段X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此外,黎芳律师还强调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段X系初犯、偶犯,社会调查显示其家庭监护条件较差、法律意识淡薄,但经教育后认错态度诚恳,再犯风险低。检察机关应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整个辩护过程中,黎芳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她精准区分罪名认定标准,针对贩卖毒品罪,重点攻击“列管时间节点”和“证据链条完整性”,成功阻断该罪名的成立;全面挖掘从宽情节,对于非法经营罪,不纠结于无罪辩护,而是全力呈现未成年人、从犯、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全部法定酌定从宽情节,说服检察机关适用相对不起诉;落实未成年人特殊程序,推动检察院开展社会调查,落实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等制度,为不起诉奠定程序基础;积极促成段X在审查起诉阶段退缴全部违法所得5700元,消除社会危害后果,为不起诉增加重要筹码。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黎芳律师的辩护意见。对于贩卖毒品罪,认定证据不足,该罪名不成立;对于非法经营罪,认定段X犯罪情节轻微,综合考虑其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段X无需承担任何刑事定罪记录,避免了毒品犯罪前科对其未来求学、就业的毁灭性影响,能够正常回归社会。
黎芳律师一直秉持着“勤勤恳恳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用心用情办案,做一名有灵魂的法律人”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未成年人段X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让他的人生重新充满希望。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不仅得到了法院的认可,也赢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赞誉。在随州这片土地上,黎芳律师就像一位守护正义的天使,用法律的温度守护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了随州百姓可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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