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
2018年9月,原告廖XX与钱XX签订《长沙市XXX幼儿园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了转让款。后来,因被告未办理股权变更且管理混乱,廖XX与顾XX签订了退股协议及还款协议,但顾XX并未履约。于是,廖XX诉请钱XX对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同时要求四被告共同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用。
争议焦点与法院认定
焦点一: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原告廖XX依据股权转让协议主张债权。而李玲律师团队指出,XX幼儿园经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无股权结构,不得通过股权转让获利。案涉协议约定将幼儿园作价转让股权,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该协议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原告以无效合同主张债权无法律基础。法院最终采纳了这一观点,认定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名为股权、实为民间借贷。
焦点二:钱XX是否为实际债务人?
原告认为钱XX应承担连带责任。李玲律师团队构建了证据链来证明钱XX的角色。微信聊天记录和2023年4月泰州XX宾馆录音显示,廖XX自始知晓钱XX系受顾XX指令签订协议,并非实际权利人。款项流向凭证表明,钱XX收到转让款后当日即按顾XX指定转给案外人,未实际占有或使用款项。《代持股份协议》也明确XX幼儿园系顾XX全额出资,钱XX仅为代持人,所有权利义务归顾XX。而且,原告与顾XX后续签订的《股东退股协议书》《分期付款协议书》,直接约定股权退还与还款事宜,印证原告明知实际交易对象为顾XX,钱XX无独立责任。法院认定钱XX非债务人。
焦点三:案涉款项是否已返还?
原告主张债权,李玲律师团队则通过数据举证。顾XX委托乐X、何XX等11人向廖XX转账,可查记录达XXX万元,远超《股东退股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总价。即便按原告主张的“股权转让实为民间借贷”,实际债务人顾XX已超额返还款项,原告对钱XX的债权主张无事实依据。法院认可了这一观点。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李玲律师团队的核心辩护意见,确认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名为股权、实为民间借贷,但认定借贷双方为廖XX与顾XX,钱XX非债务人;驳回原告要求钱XX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判决顾XX、江苏XXX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借款本金XXX万元及利息,承担保全申请费XX元、担保服务费XXX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XXX元,顾XX方承担XXX元。
法律建议
在民间借贷和股权转让等经济活动中,大家一定要注意合同的合法性。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避免签订无效合同。同时,要明确交易对象和款项流向,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尾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李玲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扎实的证据梳理,成功为钱XX规避了无责风险,避免其承担高额的连带还款责任。李玲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以来,已处理超300件案件,其中刑事纠纷案件超150件,离婚纠纷案件超100件。她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正是多年的积累和对案件的钻研,让她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制定出“三层抗辩”策略,构建完整证据链,最终赢得了法院的支持。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