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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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翠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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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一,那就是民事诉讼状,第二,所发生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第三,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应该提交的材料都有什么?

交通事故是非常常见的事故,很多时候发生之后的严重程度是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那么这时候受害者怎么维权呢?就只有发起诉讼了,那这个民事诉讼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才可以呢?

第一,那就是民事诉讼状,这个是人民法院和每一位被告者各一份的。这个肯定是必要的。

第二,所发生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这个就相对来说要复杂多了。这个证据材料主要都包括什么呢,比如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等收款的相关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书;还有医疗机构开的误工时间的证明以及自己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证明交通费的票据;受害者和其亲属的户籍证明;受害者受伤后伤残或者丧失劳动力的证明;或者还有别的证据材料,比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等。

第三,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这个就是比较简单的了。

另外,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呢?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了人身损害一般就是向发生地的法院起诉,这是发生地的管辖原则的具体表现。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是典型的侵权,那么是因为侵权行为提出的诉讼的话,这个就可以由侵权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了,也就是说,这种案件不仅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的所在地同样具有管辖的效力。那有些人就会很好奇,这个在哪儿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吗,但其实这个还是有所区别的了,这里就是诉讼技巧的体现了,很多时候选择这个法院和选择另一个法院是有很大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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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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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应提交的材料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鉴定应提交的材料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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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诉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时,应当递交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1、身份证明是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2、相关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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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应提交如下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提交如下材料
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被告、第三人)人数提交状副本。(署名:自然人须手写签名;法人、其他组织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
原告身份证明复印件(原告为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一份;原告为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各一份)。
被告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经常居住地证明一份(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被告是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交其工商登记电脑咨询单或其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除提交其身份证明材料外,还要提交相关部门出具其下落不明的证明材料。
提交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复印件正本一份(按要求填写证据交接清单,置于证据复印件首页装订好),并按对方当事人(同上)人数提交证据复印件副本。
当事人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按规定提交)。
时,如申请财产保全的,另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状各一份。申请冻结银行存款的,要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申请保全其他财产的,要提供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并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物的权属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注:工商登记电脑咨询单(可到区、市工商局查询打出电脑咨询单)
组织机构代码证(可到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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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诉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时,应当递交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其中,身份证明是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对身份证明,人民检察院经核对无误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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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首先向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立案。
离婚案件的,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时,者应向人民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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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官司之前需要一些材料:1、一份起诉书,表明原告身份与被告身份,以及起诉事项;2、有效的证据,包括原告起诉的证据、起诉的事实理由的证据;3、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有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被告的证明;4、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委托书复印件;5、委托律师代理的委托书及律所证明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的资料有: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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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申诉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时,应当递交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其中,身份证明是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对身份证明,人民检察院经核对无误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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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立案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立案材料有哪些:
一、状。
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状共提供三份,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二、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下列人员或组织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清算组(人)、信托监察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代权利主体的,应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七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要求确认他人婚姻关系无效的,应提交其与婚姻当事人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诉讼代表人提讼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三、证据材料。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下列案件,原告应当附有相应的证据:
(一)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的复印件;
(二)按照管辖协议的案件,应当提交书面管辖协议复印件;
(三)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不成的调解书,所花费的费用单据等证据材料;
(四)离婚案件,需提交结婚证、有子女的提交出生证或户口证明。属事实婚姻的,需提交住所地基层组织的证明。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中否破裂的证据;
(五)合同类案件,需提交合同书及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六)其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证据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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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开庭时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法庭调查阶段审核的事实和证据,围绕案件争执焦点,互相进行口头辩论,争取合议庭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 同时,通过辩论,审判人员能够掌握案件的关键所在,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民事诉讼案件开庭时,原告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法庭调查阶段审核的事实和证据,围绕案件争执焦点,互相进行口头辩论,争取合议庭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 同时,通过辩论,审判人员能够掌握案件的关键所在,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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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申诉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时,应当递交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1、身份证明是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2、相关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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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民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民事诉讼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民事状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
(3)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所要达到的目的)。
(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状所递交的人民名称。
(6)人签名、日期。
(7)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二、行政诉讼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诉讼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行政受理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行政状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
(3)案由。
(4)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所要达到的目的)。
(5)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6)状所递交的人民名称。
(7)人签名、日期。
(8)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材料。
三、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条件及要求: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3、申请再审的事由应当符合下列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4、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前述事由
(1)
(3)(12)(13)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5、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申请再审主体身份证明、委托书等材料。再审申请书应按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载明:
(1)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基本情况
(2)原审名称,裁判文书或调解书案号。
(3)具体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5)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6)申请再审人签名或盖章。
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民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民事诉讼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民事状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
(3)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所要达到的目的)。
(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状所递交的人民名称。
(6)人签名、日期。
(7)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二、行政诉讼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诉讼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行政受理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行政状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
(3)案由。
(4)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所要达到的目的)。
(5)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6)状所递交的人民名称。
(7)人签名、日期。
(8)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材料。
三、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条件及要求: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3、申请再审的事由应当符合下列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4、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前述事由
(1)
(3)(12)(13)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5、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申请再审主体身份证明、委托书等材料。再审申请书应按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载明:
(1)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基本情况
(2)原审名称,裁判文书或调解书案号。
(3)具体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5)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6)申请再审人签名或盖章。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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