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X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一起农产品种子质量侵权纠纷案备受关注。原告农户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巨大损失,朱康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农户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朱康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在上海汉盛(石河子)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他有着大连民族大学土木工程与法律的复合专业背景,这使他在处理建设工程相关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全流程法律风险。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涉及公司及行政单位关联案件200余件,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占比约70%,在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事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在农产品种子质量侵权纠纷案中,朱康律师全程指导农户取证,固定种植与投入证据,推动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确认种子发芽率严重不达标。他精准适用《种子法》产品责任规定,彻底推翻被告主体不适格、无损失等抗辩。最终,法院判决支持购种款、实际投入、可得利益损失共计52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朱康律师在这个案件中,深入分析种子质量问题的关键证据,从专业角度解读法律条文,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另一起国资委托贷款纠纷案件中,朱康律师代理国资公司进行大额贷款回收。被告提出“时效经过、本金异议、利息不认可”等抗辩,但朱康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牢固确立原告主体适格、时效中断、欠款本息合法的核心事实。法院最终判决支持本金500万元、利息328.25万元,近千万债权圆满实现,有力守护了国有资产安全。在处理这起案件时,朱康律师对贷款合同的条款进行细致研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逐一击破被告的抗辩理由。
朱康律师还担任多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在担任第八师一四二团、一二一团、第十二师二二一团政府法律顾问期间,参与多起兵X国有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助力挽回国有资产损失百万余元。同时,他办理多件涉及兵X职工历史遗留劳动关系确认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对兵X职工身份、土地承包租赁等方面历史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有较全面的理解与办案经验。
朱康律师秉持“以专业立身、以诚信致远、以证据为基、以法律为准”的执业理念,他认为律师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正义的守护者。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只有凭借专业和诚信,才能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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