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纠纷的漩涡中,众多当事人的权益遭受损害,陷入困境。管X在某木材加工厂工作时受伤,虽被认定为工伤,但加工厂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刘XX在医院手术后出现双下肢截瘫等问题,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郭X因医院手术出现骨水泥渗漏等后遗症,与医院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金X与赵X的车辆买卖合同也因车辆维修问题引发诉讼。
面对这些复杂的案件,辽宁赢浒律师事务所的张健律师(执业证号:12102202010214201)介入其中。在管X与某木材加工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张健律师耐心梳理案件细节,收集管X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考勤记录等核心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时,调取《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明确工伤及伤残等级的法律效力,反驳加工厂“自残”“临时雇佣”等主张。针对加工厂提出的工资标准和伤残等级异议,张健律师精准适用法律,援引相关规定,确保赔偿基数合法,并强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法定性,指出加工厂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次鉴定即丧失异议权。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张健律师全程代理管X参与诉讼,最终促成法院全额支持仲裁裁决金额,管X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239,630.4元。
在刘XX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张健律师团队深入分析病历材料,指出医院术前评估缺失、手术方案选择不当是关键过错,成功申请司法鉴定,为责任认定提供核心依据。面对医院对赔偿项目的异议,律师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当地工资标准,全面梳理赔偿项目,主张后续护理费暂按5年计算、误工费按实际劳动能力认定、残疾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庭审中,律师援引相关指南,强化医院过错比例,最终法院采纳70%责任比例,刘XX获得88万余元赔偿款(含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郭X与某市中心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张健律师全面梳理郭X的住院病历、手术记录、转院治疗材料,重点固定“术后骨水泥渗漏”与“神经损伤”的关联性证据,为司法鉴定奠定基础。针对被告对医疗费、护理费的异议,逐项核对费用明细,提交正规票据及护理必要性证明。精准申请医疗过错、因果关系、伤残等级及“三期”鉴定,明确被告过错点。庭审中,提交郭X从事农业劳动的证明,成功说服法院支持误工费;援引相关规定,促成法院按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结合鉴定意见,强调医院过错,最终法院采纳50%责任比例,郭X获得相应赔偿。
在赵X与金X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张健律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通过梳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明确区分“买卖合同关系”与“维修委托关系”。强化证据抗辩逻辑,反驳金X“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主张。庭审中围绕核心问题展开辩论,推动法院采纳被告抗辩意见,驳回金X的全部诉讼请求。
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张健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公司案件、医疗纠纷案件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他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实际行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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