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一次,他面对的是陆XX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陆XX因倒车纠纷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在被先动手殴打并试图强行拉下车的情况下,用折叠刀将二人捅伤,致一人重伤二级、一人轻伤二级。公诉机关指控陆XX犯故意伤害罪,这无疑是一个棘手的局面。
董宝涛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他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自2014年起专职执业,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前,他在曾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中,在侦查阶段就深入了解案情,最终让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易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中,成功为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推动案件撤销。这些过往的成功案例,让他在面对陆XX案时,有了更坚定的信心和更敏锐的洞察力。
在庭审中,董宝涛律师提出了核心观点。在法律定性上,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有异议,提出陆XX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且主张适用于无限防卫。这一观点并非凭空而来,他长期致力于刑事理论与辩护技能的研究,对法律条文有着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他深知,在这种复杂的案件中,准确的法律定性是辩护的关键。
在民事赔偿部分,董宝涛律师基于正当防卫的观点,主张陆XX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仅在道义上表示愿意支付一万元人道主义赔偿。他的这种坚定立场,源于他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即使在被告人认罪的情况下,他依然坚持进行最有利的法律定性辩护,这种执着和专业精神令人钦佩。
然而,法院经过审理,虽对董宝涛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予以了注意,但最终未采纳“正当防卫”的辩护观点。不过,考虑到自首情节及被害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判处陆XX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低于公诉机关建议的2-4年;在民事赔偿方面,判决陆XX承担次要责任,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XXXXX.52元。
这次案件的结果,虽然没有完全达到董宝涛律师的预期,但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判决。董宝涛律师始终秉持着“以对知识的渴望的确定性,应对案件结果的不确定性”的执业理念。十余年的执业生涯中,他用专业和执着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此案再次印证了他在法律道路上的坚守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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