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年初,我陷入了一场民间借贷纠纷,这让我头疼不已。2021年,我借给被告50万,当时借条是被告王代签的,后来补充协议又是我代签,而且约定的月利息9900元明显超过法律允许上限。我心里一直很担忧,不知道这样的借款关系是否能得到法律认可,也担心利息问题会影响借款的追回。我咨询过一些人,大家说法不一,这让我更加无助,感觉这钱可能要不回来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了解到了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杨福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主办了逾近百件案件,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四级律师,并且担任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这些丰富的经历和荣誉让我眼前一亮,我觉得他就是能帮我解决问题的人,于是决定委托他代理我的案件。
委托杨福律师后,他迅速展开了行动。2月的一天,他在律所仔细研究我的案件材料,对借条、转账记录、补充协议等进行了全面梳理。他指出借条和补充协议虽存在代签情况,但结合转账凭证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这让我看到了希望。接着,3月在法院证据交换阶段,杨福律师针对被告提出的将此前已还清的两笔借款利息与本案合并结算的主张,坚持不同借贷关系不应混同,成功让法院认定前两笔借款已还清,与本案无关,避免了案件复杂化。面对约定月息超过法定上限的问题,4月,杨福律师主动调整诉请,主张按4倍LPR计算利息。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支付我借款本金454879.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还支持了18500元的律师费,保全费3870元也由被告承担。虽然因保证期间经过未能追究担保人责任,但杨福律师准确预判风险,及时将诉讼重点聚焦于主债务人,最终实现了47万余元债权的高效确认。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不仅让我追回了大部分借款本息,还极大降低了我的维权成本,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杨福律师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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