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5年8月8日15时许,某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胸痛不适,随后自行离开单位打车回家,途中病情加重,经120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21时35分死亡。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某区人社局却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这一决定让员工家属陷入困境,他们无法获得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经济上承受巨大压力。此时,云南昆明满林强律师登场,他自2018年起在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执业,丰富的执业经验让家属看到了希望。
满林强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他曾担任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具备良好的证据梳理和分析能力。在这个案件中,他指导委托人整理了七组核心证据,包括证明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及续订协议、证明工作时间岗位的考勤记录与说明等。通过这些证据,构建起了完整的证据体系,为后续的法律论证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法律要点聚焦方面,满林强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他紧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主张“突发疾病”应包括病情从轻微不适到恶化的连续性过程。结合该员工的实际情况,从15时许岗位发病到最终死亡,全程未超48小时且病情发展具有连贯性,应认定“突发疾病”起始于工作时间岗位。这一精准的法律分析,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庭审中,满林强律师展现出了出色的庭审策略。针对某区人社局“员工已离开岗位,非在岗发病”的抗辩,他结合证人证言和通话记录等证据,强调“离开岗位是为及时就医的合理行为,未中断病情与工作的关联性”。同时,他还援引立法目的,主张采用符合普通人认知的常识判断标准。他曾处理过众多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丰富的庭审经验让他在法庭上应对自如。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员工符合视同工伤情形,撤销了某区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案件受理费由某区人社局负担,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满林强律师作为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他办理的潘某诉云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221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普法宣传作用,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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