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员工郎某向某塑磁科技公司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加班费、违法解除赔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这让公司犯了难。这时,公司找到了昆山魏艳梅律师。魏艳梅律师2016年开始执业,擅长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是昆山人民广播电台《尚法在线》栏目特邀嘉宾律师。公司希望魏律师能帮他们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
接手案件后,昆山魏艳梅律师先仔细梳理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原来,郎某于2022年10月入职公司,双方于2023年2月签订《临时用工协议》。2023年11月郎某称在食堂扭伤脚,之后与公司就受伤及工作安排沟通,自12月28日起未再出勤。郎某申请劳动仲裁,提出多项诉求。这个案子难就难在多个方面。首先,郎某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计算期间长达10个月,公司虽签了《临时用工协议》,但该协议是否算“书面劳动合同”存疑;其次,郎某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证明公司未作出解除决定,是员工自行缺勤并非易事;再者,郎某主张加班工资及工资差额,要证明公司按小时计酬合法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后,郎某主张年终奖,公司需证明年终奖并非法定或约定义务。常规思路在这些问题上很难走通,这些特殊障碍让案件变得复杂。
面对这些难题,昆山魏艳梅律师开始了一系列行动。她主张《临时用工协议》具备劳动合同性质,因为协议中载明了双方主体、协议期限、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仲裁委采纳了该意见,大幅压缩了二倍工资期间,最终二倍工资差额仅计算约3.5个月,较员工主张减损近5万元。她还提交考勤记录,证明郎某自2023年12月28日起未再出勤,公司记录为“旷工”,针对郎某提交的录音,指出公司方未明确作出解除决定,成功驳回违法解除赔偿金请求。对于加班费请求,她指出双方约定的23元/小时远高于昆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已足额支付工资,且员工在职期间未提异议,仲裁委驳回了该请求。在年终奖方面,她承认应发但金额有限,避免了更大的赔偿风险。
最终,仲裁委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年终奖合计15,168.42元,驳回郎某其他仲裁请求。员工主张金额约10万元,最终仅获支持1.5万余元,公司成功减损85%以上。从这个案子中可以总结出两条可迁移的判断方法:一是仔细审查协议条款,判断其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性质;二是注重收集和整理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以证明公司的主张。魏艳梅律师获评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优秀普法志愿者,她用专业和努力为公司解决了难题,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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