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未成年少女遇害,凶手却试图以各种理由减轻刑罚,这无疑让受害者家属陷入绝望。这正是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刘学勤接手孙X故意杀人、强奸案二审时面对的死局。
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人孙X上诉称系酒后作案、被害人有一定责任、并非故意杀人等。面对这些狡辩,刘学勤律师展开了严谨的分析。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这使得他能从专业的法律视角出发,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他指出,醉酒不能成为减轻罪责的理由,孙X在侦查阶段明确供认的杀人行为与尸检报告相符,足以证明其杀人的直接故意;孙X所称被害人挑逗的辩解无证据支持,与证人反映的被害人格格不符;孙X犯罪动机卑劣,为掩盖强奸恶行杀害未成年被害人,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最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另一起徐X与某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吕X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刘学勤律师同样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徐X承接工程后,工程款被拖欠,吕X与装饰公司相互推诿。刘学勤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自己在建设工程领域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第一时间梳理案涉工程发包、转包、分包的全流程事实,锁定装饰公司违法转包的核心违法点,明确了主张吕X承担直接付款责任、装饰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思路。他全面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形成完整、闭环的证据链,在庭审中充分举证。一审审理过程中,他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时向法院申请追加吕X为被告、相关主体为第三人,确保案件诉讼主体适格。针对装饰公司的免责抗辩、吕X的上诉理由,他紧扣相关法律规定,精准指出装饰公司违法转包的法律后果、内部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法律原则,以及吕X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最终,二审法院驳回吕X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刘学勤律师在处理案件时,有着独特的办案习惯。他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深知细节决定成败。他会建立标准化办案流程,防止低级错误。在会见当事人前,他会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以此来判断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这一习惯源于他多年处理各类案件的经验,让他能够更准确地把握案件的关键信息。
案件结束后,法律给当事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改变。孙X案中,受害者家属得到了应有的公正,犯罪嫌疑人受到了严惩;徐X案中,徐X追回了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而刘学勤律师在结案后,又投入到下一个案件的准备中,他接下来将奔赴一起新的婚姻家事案件,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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