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XX自2013年起就在某某小学从事保洁工作,后来经小学安排与某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合同期满后,公司继续用工却未续签合同。之后姚XX签署了离职证明,但实际未获得任何经济补偿。申请劳动仲裁后,结果不尽如人意,这让姚XX陷入了维权困境。
吴丽玉律师是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9年执业经验,她秉持“严谨负责、精准判断、高效服务”的执业理念,在福州法律服务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当姚XX委托她处理此案时,吴丽玉律师迅速投入工作。
她第一时间精准梳理案情,锁定核心争议点,明确本案关键在于姚XX签署“权利义务结清”离职证明后,未实际获得经济补偿,能否再主张相关权益。同时,她梳理了劳动关系主体、工作年限、工资标准、未签合同期间等关键要点,并预判被告将以离职证明为由抗辩,提前制定了应对策略。
为了夯实诉讼基础,吴丽玉律师指导姚XX收集整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离职证明、仲裁裁决书等相关证据。重点核实劳务派遣安排的合理性、工作年限的连续性,固定姚XX未实际获得经济补偿的相关佐证,有力反驳了被告“双方权利义务已结清”的抗辩理由。
在庭审中,针对被告以“离职证明载明无债权债务”为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的抗辩,吴丽玉律师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X》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离职证明中“权利义务结清”的约定,应以劳动者实际获得相应补偿为前提,未实际获赔的情况下,该约定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补偿义务,成功突破了本案核心法律难点。
吴丽玉律师还聚焦关键诉求,一方面主张合并计算姚XX在两主体的工作年限,另一方面精准计算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数额,同时主张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全程围绕“仲裁改判、足额获赔”目标推进庭审。
最终,一审法院改判支持经济补偿,判令某某公司支付姚XX二倍工资差额8702.52元、经济补偿金34810.08元,某某小学对经济补偿金承担连带责任,姚XX共计获赔43512.6元。吴丽玉律师通过全面固定证据、精准援引法律规定、高效庭审博弈,成功说服一审法院改判,实现了仲裁到一审的结果反转,帮助姚XX追回全部应得权益,高效化解了劳动争议,避免当事人陷入维权困境。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