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1月发生了一起投资款返还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唐先生与某耐火材料厂签订了入股合同,出资60万元成为该厂股东。然而,到了2022年1月,双方签订退款及还款计划,唐先生选择退股,该厂承诺于2022年7月30日前退还40万元,同时约定逾期需承担追偿相关费用。但该厂仅退还6万元,剩余34万元一直未支付。唐先生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了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将某耐火材料厂及其投资人高先生诉至法院,诉求是返还投资款、利息以及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张琪律师毕业于法学本科、管理学本科,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不仅是双证律师,还是律所的合伙人律师。他在处理这类合同纠纷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债务执行等领域。在接受委托后,张琪律师多次仔细查阅了原告提供的入股合同、退款计划、缴费凭证等证据材料,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无误。
2023年4月,法院立案受理此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张琪律师协助原告进行举证,清晰地向法庭阐明了投资及欠款的事实。被告虽然认可欠款,但却拒绝承担利息及其他费用。在法院主持调解阶段,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张琪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在庭上据理力争,结合证据及当事人陈述,全力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某耐火材料厂需在十日内返还原告投资款34万元,赔偿逾期付款损失(按约定利率计算),同时支付律师费1万元及保险服务费2050元;若该厂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高先生需以个人其他财产进行补充清偿;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5805元由两被告负担。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唐先生非常满意,他对张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张琪律师以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不懈努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展现了他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上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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