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实控人涉操纵市场、擅自发行股票,数罪并罚如何获缓刑?|洪灿律师团队实务解析

最新修订 | 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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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证券监管持续趋严的大背景下,上市公司实控人同时被指控操纵证券市场罪、擅自发行股票罪两项罪名,还被认定为主犯,想要在数罪并罚的前提下争取缓刑,难度可想而知。 本次为大家分享一则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洪灿律师团队的典型亲办案例。本案当事人为某 A 股上市公司实控人 S 某,因市值管理、企业增资扩股行为触碰刑事红线,被公诉机关数罪并罚。洪灿律师依托十年法官从业经历形成的法官思维,结合法律与金融双重专业能力,带领团队深挖数据、严谨论证,最终帮助当事人获判有期徒刑两年半、宣告缓刑,同时适用较低罚金。 本文结合全案流程,客观拆解本案办案难点、辩护思路,以及团队可为资本市场主体提供的全周期法律服务。

案例焦点:数亿配资 “市值管理” 引发双重刑事风险

本案当事人 S 某是一家 A 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整案涉案金额巨大,两项罪名事实如下:

1.操纵证券市场罪相关事实 为稳定上市公司股价,S 某通过中间人对接合作方,约定由其出资数亿元,合作方按比例配资,联合在二级市场交易自家公司股票。公诉机关认定该行为情节严重,S 某作为主导者,被列为本案主犯

2.擅自发行股票罪相关事实 S 某筹划旗下公司上市期间,为筹集资金、激励核心员工,启动增资扩股。本次股票认购人数超出法定 200 人的股东人数限制,累计募集资金近 2亿元,公诉机关就此追加指控擅自发行股票罪。

办案难点:两大核心争议,成为辩护关键

本案证据链条复杂、法律与金融规则深度交叉,团队接手后面临两大硬核难点,也是当前同类证券刑事案件的普遍痛点:

· 定罪量化标准存在明显争议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核心认定依据为股票持股量、交易量(价量指标)。团队精细化比对《起诉意见书》与《起诉书》后发现:公安机关原始文书、检察院起诉书对账户组交易数据的描述不一致,起诉书刻意模糊原始 “3-2-3” 价量标准,采用不利于当事人的表述,直接影响 “情节严重” 的定罪判定。

· 股份流通性认定缺乏统一标准 当事人所持股份包含大量限售流通股,且绝大部分可流通股份已质押给券商用于融资,客观上无法自由交易。但常规核算方式未区分股份属性,直接将全部股份纳入持股比例计算,导致核心数据偏离实际。

本案第二辩护人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赵悦律师担任,团队全员围绕上述两大难点制定专项辩护方案。

破局思路:法律 + 金融双维度,精准拆解案件核心

洪灿律师团队跳出传统刑事辩护思维,将刑法实质解释、证券交易规则、金融数据测算相结合,形成三层精细化辩护策略:

1.重新界定核算标准,区分股份实际流通属性 团队提出核心辩护观点:计算持股比例时,仅能以具备实际流通功能的股份作为统计基数。法定限售股、因质押冻结无法交易的股份,应当依法剔除,不能计入操纵市场的计算范围,从法律层面推翻控方的核算逻辑。

2.调取原始数据 + 第三方审计,用客观数据佐证观点 理论观点需要数据支撑。团队专程调取涉案期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交所底层原始数据,并委托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证实:按照市场真实交易逻辑核算,当事人的持股比例、交易量均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3.邀请法学专家论证,强化法律适用公信力 为进一步夯实辩护意见,团队邀请国内五位知名法学专家,针对本案事实认定、罪名适用开展专项专家论证。专家结论全面支持团队辩护观点,为法院裁判提供了充分的学术参考。

办案结果与案件典型价值

一、最终判决结果

操纵证券市场罪、擅自发行股票罪数罪并罚,且公诉机关认定 S 某为主犯的不利前提下,法院判决:被告人 S 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宣告缓刑,并处较低金额罚金

在全国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环境下,上市公司实控人涉两项证券重罪、数罪并罚后获得缓刑,属于同类案件中具有典型实务参考价值的案例。

二、案件典型意义

1.技术突破:将证券交易底层数据、金融测算逻辑融入刑事辩护,用 “精算思维” 解读刑法条文,为证券类犯罪辩护开辟了可复制的技术路径。

2.思维优势:洪灿律师拥有10 年法院审判经验,熟悉公检法办案逻辑与裁判尺度,能快速从两份法律文书的细微差异中锁定证据漏洞,这也是 “法官思维” 在刑辩工作中的核心价值。

3.团队优势:本案辩护团队具备法律与金融复合背景,能够综合运用证券交易规则与刑事辩护技巧。

洪灿律师团队:面向资本市场的全周期法律服务

依托二十余年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经验,洪灿律师团队立足深圳、服务全国,为上市公司、拟 IPO 企业、私募基金、企业实控人、董监高提供事前合规、事中应对、事后维权 / 辩护全链条法律服务,覆盖三大板块:

1.事前合规风控 搭建企业合规体系,针对市值管理、增资扩股、股权并购、信息披露、私募募资等高风险环节做前置风险排查,从源头规避行政违法刑事犯罪风险。

2.事中行政应对 企业遭遇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听证时,提供专业应对方案,隔离行政风险向刑事风险升级。

3.事后刑事处理 承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擅自发行股票等证券类犯罪全阶段刑事辩护;代理企业开展反舞弊、合同诈骗刑事控告,处理刑民交叉、行刑交叉疑难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业启示

当前资本市场监管持续收紧,市值管理、员工持股、增资扩股、场外配资等经营行为,极易触碰刑事法律红线。对于上市公司及企业经营者而言,强化日常合规是第一道防线;若不慎卷入行政调查或刑事诉讼,选择同时精通刑事法律 + 证券市场规则的专业团队,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权益。

联系洪灿律师团队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备注:本文案例、数据均来自公开案例分享,仅作专业交流与案例解析,不构成任何案件结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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