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被告人WX作为江西省A公司法定代表人,在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期间,未经许可使用假冒“XX阿姨”“XX冰城”商标标识包装吸管并销售,涉案金额与侵权标识数量巨大,属情节特别严重,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这种情况对WX个人及其企业都造成了巨大危害,不仅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企业经营也会陷入困境。此时,WX家属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自2017年执业至今的张双意律师担任辩护人。
张双意律师有着湖南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500余件。接受委托后,她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细致阅卷。凭借曾在检察机关担任听证员的经验,她精准匹配司法办案逻辑,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与法律适用。经审查全案证据,她引导WX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从宽处理奠定基础。
在提炼从宽情节方面,张双意律师指出WX系初犯、无前科劣迹,此次犯罪是因法律意识淡薄、为维持小微企业经营,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且积极配合调查,构成坦白,还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0元,全额退赃,悔罪态度明确。这一系列行为体现了她擅长收集、整理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的能力。
庭审阶段,张双意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实战经验,围绕罪名定性、量刑情节、罚金标准发表专业辩护意见。她向法庭阐述WX仅从事包装环节,未参与源头伪造,行为未造成市场混淆与消费者误导,其经营小微企业,人身危险性低,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符合司法谦抑原则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导向。
最终,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一审判决,完全采纳张双意律师的辩护观点,被告人W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X元。已退缴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涉案侵权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销毁。张双意律师作为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办案准则,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突出,多次实现取保候审、不起诉、罪名变更、缓刑、全额改判、无罪辩护等成效,是株洲本地刑事辩护实力派律师,获得了当事人广泛信赖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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