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4份合同同时摆在桌上,黄艳律师开始了新一天的工作。她是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领域颇有建树。接下来的故事,就要从这4起不同类型但都胜诉的案件说起。
原告孙某1与案外人存在28万元民间借贷关系,2023年,被告作为债务加入人出具30万元借条(含本金及利息)。此后,被告陆续还款约14.3万元,剩余约15.7万元未支付。孙某1多次催要无果后,委托擅长债权债务纠纷的黄艳律师起诉。
黄艳律师接手案件后,先是仔细梳理借条内容,明确借条中债务加入的相关表述。接着,整理银行及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确认30万元借条是对原有28万元债务本息的合理结算。庭审中,被告提出自己并非原始借款人、借条属债务转移且无效、出具借条是受胁迫等诸多抗辩理由。黄艳律师结合证据,向法院阐述本案符合“债务加入”法律特征,无需原债务人同意,并指出被告后续主动还款等行为与“受胁迫”主张相悖。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15.7万元欠款及承担相关费用。黄艳律师严谨的证据梳理和专业的法律阐述,为胜诉奠定了基础。
物权保护纠纷:守护集体资产,返还大棚
原告某合作社通过与村委会签订扶贫产业合作协议,使用财政扶持资金建设了三座连体蔬菜种植大棚。自2021年起,被告施某擅自侵占大棚用于种植经营,拒不返还。某合作社委托黄艳律师维权。
黄艳律师迅速整理扶贫合作协议、财政扶持资金凭证、村委会证明等证据,明确合作社对大棚的合法管理经营权。面对被告提出的原告主体不适格、大棚产权无关、双方是租赁合同纠纷等抗辩,黄艳律师明确指出本案属于物权保护纠纷,即使有租金争议也不能成为侵占集体资产的理由。依据民法典物权保护规定,她充分论证被告侵占行为的违法性。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大棚并承担诉讼费,保障了集体扶贫产业的正常运营。
原告郭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18万余元首付款和杂费。但房屋因被告涉其他案件被法院执行抵债,几经转手登记在原告父母名下,郭某购房目的无法实现。在多次要求被告退还首付款无果后,郭某找到黄艳律师。
黄艳律师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房屋被处置导致郭某购房目的无法实现,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同时,她整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支付凭证、房屋执行裁定、权属流转等证据,还原案件全过程。在庭审中,黄艳律师结合双方履约情况,合理调整诉求,主张返还首付款及资金占用损失。法院支持了解除合同和返还首付款的诉求,帮助郭某挽回了经济损失。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变更抚养权,保障权益
原告高某与被告楚某同居生育一子,孩子一直由高某抚养。2020年双方签订抚养协议,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2021年起高某确诊宫颈恶性肿瘤,病情多次复发,无力继续抚养孩子,遂委托黄艳律师起诉变更抚养权。
黄艳律师整理病历资料、住院记录、抚养协议、子女出生证明等证据,证明高某已丧失抚养能力。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她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发表代理意见。被告经公告传唤未到庭,黄艳律师协助法院完成公告送达、庭审举证等程序。法院最终判决孩子由被告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为高某减轻了抚养负担,保障了孩子权益。
这4起不同类型的案件,涉及多个法律领域,黄艳律师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素养,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