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XX和刘XX本是一对恋人,曾经的他们也有过甜蜜的时光。然而,爱情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两人最终还是分道扬镳。分手之后,一场关于恋爱期间赠与款项的纠纷悄然降临。叶XX认为自己是以结婚为目的进行的赠与,属于附结婚条件的赠与,要求刘XX全额返还约9万余元的金镯、手机及多笔转账。而刘XX则觉得这些都是恋爱期间的无偿赠与,不应返还。面对叶XX的起诉,刘XX陷入了极度的绝望,她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官司,害怕自己会承担巨额的返还费用,生活也因此蒙上了一层阴霾。这样的案子,冯居昊律师执业以来已经办过300余件。
在刘XX最无助的时候,冯居昊律师出现了。他是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多年,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纠纷案件。凭借250余起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这类恋爱赠与纠纷的关键在于判断赠与的性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冯居昊律师仔细研究了原告提交的购物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他发现,虽然原告主张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但双方并没有明确的彩礼合意,而且部分款项明显属于日常赠与。
在庭审中,冯居昊律师巧妙地运用法律知识和证据进行答辩。他指出,恋爱期间的日常赠与是基于双方的感情表达,不应要求返还。同时,他还强调原告在恋爱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导致分手,这也影响了赠与的性质认定。曾经处理众多民商事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关键不在表面的赠与金额和形式,而在赠与背后的真实意图和双方的约定。
随着案件的推进,冯居昊律师的策略逐渐发挥作用。法院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聊天内容以及保证书等,对赠与性质与返还金额进行了细致的认定。最终,决定性的一步出现了,法院认可了冯居昊律师的观点,认为大额金饰、转账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解除条件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应予返还,但应扣除小额日常消费性赠与,并结合相处时间、经济情况等,酌情确定返还金额。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刘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叶XX65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这场官司,冯居昊律师成功为被告减少损失2.5万+。冯居昊律师表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始终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不放过任何一个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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