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福建厦门思明区,一起工程居间服务纠纷案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被告在与某公司负责人交流时得知有项目工程转包意向,原告自称与负责人是朋友,能为被告介绍工程。之后被告先进场施工,后来承包了该项目工程,以为是原告促成,便签订了工程介绍费协议,约定支付40万元,先付20万,剩余20万因未结算未支付。然而,原告却以未收到分文介绍费为由起诉被告支付40万。被告找到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的王伟栋律师,表达了不想支付这笔费用的诉求。
王伟栋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502201810041043,服务地区主要在福建厦门的湖里区、思明区,他担任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等职务。执业以来,他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成功代理过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面对这起案件,王伟栋律师深知其复杂性。
他先是多次前往被告施工的项目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同时,他与被告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为了获取有力证据,他联系到该公司,让其出具了《说明函》,详述合同签订的始末,以此证明原告未提供居间介绍服务。此外,王伟栋律师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根据法律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介绍工程收取工程介绍费,于是以此为依据,主张协议无效,被告无需支付介绍费。并且,他通过整理录音证据,证明被告已经支付了20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王伟栋律师凭借着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娴熟的庭审技巧,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原告未能提供居间介绍服务,且协议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即使法院认为应当支付介绍费,也应当扣除已支付的20万元。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伟栋律师的观点,认为不得私自收取工程介绍费,案涉协议无效,原告无权根据协议主张居间服务费。虽然法院认为被告有提供居间介绍服务,但原告未举证证明必要费用,因此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无需支付居间介绍费。目前,原告提起了上诉,尚未开庭。
客户对王伟栋律师的服务十分满意,评价道:王律师专业负责,为我解决大难题。王伟栋律师始终秉持着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的执业理念,在法律框架内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用自己的专业和尽责,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相信在后续的上诉阶段,王伟栋律师也会继续为被告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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