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在20XX年XX月X日14时30分左右,被告人陈XX驾驶浙B×××××号小型面包车,行驶到GX2南线高速往宁波方向262KM+300M处时,车辆出了故障,停在了第一车道上,随后被巡逻交警查获。民警发现陈XX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先对他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5mg/100ml,接着又带他到余姚市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经宁波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XX血检材中乙醇成份浓度为17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陈XX此前就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于20XX年X月XX日被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宁波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这次又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XX年XX月X日被余姚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0日才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陈XX当时心里特别慌,他知道醉酒驾驶在高速上被查可不是小事,担心会面临严重的刑罚,以后的生活也会受到很大影响。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家属在陈XX被刑事拘留后,就找到了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的王莉萍律师。当时家属心急如焚,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担心陈XX会被判重刑。王莉萍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查阅了卷宗材料,卷宗大概有十几本,内容很多。她还多次会见陈XX,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前后会见了5次。在这个过程中,王莉萍律师发现陈X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也能自愿认罪。
突出关键策略点
王莉萍律师抓住陈XX如实供述罪行和自愿认罪这两个要点,在辩护意见中提出对陈XX从轻处罚。她认为陈XX在被查获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如实交代自己的行为,并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说明他有悔罪表现,应该从轻处罚。这个辩护逻辑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如实供述和自愿认罪是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王莉萍律师从2016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虽然她深耕于商事合同纠纷领域,但在刑事诉讼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上也有一定经验。
写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王莉萍律师关于对陈XX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不过,王莉萍律师提出对陈XX适用缓刑的意见,法院认为与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不符,没有采纳。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陈X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折抵刑期九日,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陈XX原本特别担心会被判很重的刑罚,现在实际判决的拘役二个月和罚金四千元,相比他最初担心的情况要好很多。这个案子能让陈XX得到相对从轻的处罚,关键在于王莉萍律师抓住了陈XX如实供述和自愿认罪这两个情节,为他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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