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XX,一个普通的江苏XX公司员工,原本平静的生活在2020年12月24日这一天被彻底打破。为了那区区500元的非法利益,他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办理并提供了3张银行卡、1个支付宝账号、1张手机卡给上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转账。经统计,他提供的这些账号共计流入资金人民币135万余元,其中查实诈骗犯罪数额人民币14272元。
2021年9月15日,石XX怀着忐忑的心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此后,他一直生活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之下,不知道自己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随着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石XX和他的家人陷入了深深的焦虑之中。尤其是在社区矫正未通过的情况下,他们感觉希望越来越渺茫。
就在这个绝望的时刻,这个案子交给了南通柯枭冰律师。柯枭冰律师是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部副主任,拥有5年的刑事辩护从业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百余起刑事案件。他以数据化办案、精细化辩护为核心,依托20年+实务经验资深刑事团队协同办案。
柯枭冰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包括石XX提供账号的过程、资金的流向、相关证人的证言等。在与石XX的多次沟通中,他了解到石XX其实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且获利较少。在共同犯罪中,石XX也只是起到了次要作用,属于从犯。而且,石XX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还主动退赃。
基于这些情况,柯枭冰律师制定了详细的辩护策略。在法庭上,他提出了一系列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石XX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且获利较少;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的从轻处罚情节;石XX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柯枭冰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认可。最终,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石XX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认为可对其适用缓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石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柯枭冰律师秉持着“对委托人真诚、对案件认真、对辩护较真”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石XX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他让我们看到,在法治的道路上,只要秉持正义和专业,就能为当事人带来希望和转机,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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