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吉安,郭子浩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专注于合同、劳动争议、金融借款、法律顾问等民商事领域,服务对象包括众多企业及政府单位。这些领域,常见的攻防难题不少,比如合同纠纷中证据的梳理与争议焦点的把握,劳动争议里法律适用的准确性等。
曾有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原告曾某与被告廖某合伙承包水电安装工程,项目结束后,曾某因合伙账目掌握廖某手中且拒绝清算,自行向法院起诉,结果一审被以未经清算为由驳回诉请。曾某一审败诉后找到郭子浩律师沟通上诉事宜。郭子浩律师经审查发现原一审诉讼方案对曾某不利,于是未坚持上诉,而是另案起诉。然而,一审法院依旧以未经清算为由驳回了曾某的诉讼请求。郭子浩律师没有放弃,坚持上诉,二审法院采纳了上诉意见,认定一审基本事实不清、裁判错误,将本案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郭子浩律师充分阐述己方观点,最终发回重审的一审采纳了他的观点,支持了诉讼请求。被告不服上诉至中院,郭子浩律师坚守抗辩立场,强化证据与法理逻辑,最终二审驳回了对方的上诉,曾某取得了最终的胜诉,且全部执行到位。从这起案件可以提炼出的办案思路是,当原诉讼方案不利时,要及时调整策略,并且后续的诉讼过程中,坚持自己的观点,强化证据和法理逻辑。
另一起行政协议纠纷案件中,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水利部门签订水库及山地长期租赁合同,被告单方解除协议,导致原告重大损失,双方就补偿金额无法协商一致,原告起诉要求赔偿2000万余元及利息。原告某农业公司委托郭子浩律师全程代理本案。郭子浩律师与原告多次沟通交流,并前往案涉水库现场勘察,经过仔细研判案情,认为案涉协议性质为行政协议。庭审时郭子浩律师据理力争,庭后经过与被告某水利部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长达数月的沟通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支付补偿款1400余万元并最终支付到位。这体现了郭子浩律师面对不同类型案件时,能够根据案件特点,采取合适的应对策略。
综合来看,郭子浩律师处理这些民商事案件时,通常会先仔细审查案件情况,判断原诉讼方案是否合理,若不合理就及时调整。诉讼过程中,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法理逻辑的强化,面对不同类型的案件,会根据案件性质和特点,与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和调解,以最大程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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