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向东,法学学士,现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合伙人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其中,深耕侵权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承办案件达20件,行政复议案件占比约60%,同时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在侵权领域的医疗损害案件中,杨向东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效的办案能力,成功解决了多起复杂案件。他最快能在较短时间内理清医疗纠纷中的复杂关系,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赔偿。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领域,他善于从法律的角度出发,精准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使得多起行政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处理。
下面通过具体案例来展示杨向东律师的办案能力。
先看一起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诊疗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卫健委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涉嫌“未按规定书写、伪造病历”及“未按规定告知并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等行为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12月,卫健委作出答复,仅对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遂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依法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于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然而,卫健委在重新调查后,于2024年4月再次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一项事实,处以警告及罚款1万元,内容与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完全一致。
家属再次委托杨向东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杨向东律师团队未局限于处罚幅度或单项违法事实的争议,而是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他们紧扣复议撤销理由,阐明违法行为的连续性,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明确认定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该认定具有法律效力,卫健委在重新调查过程中,负有对该嫌疑行为依法核查并作出处理的法定义务,不得自行回避或不予认定。同时,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指出“书写病历”与“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属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当分别履行的法定义务,卫健委在第二次处罚中仅处理前者而未对后者予以认定,属典型“选择性执法”,未能全面贯彻该条例对医疗纠纷全过程规范的立法宗旨。此外,还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
与这起行政案件不同,下面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则侧重于医疗过程中的过错认定和赔偿问题。本案系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因罹患颈椎疾病,于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期间在被告医院多次接受住院治疗,术后出现颈部脊髓功能损伤、呼吸衰竭等严重并发症,最终造成高位伤残。原告认为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其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故诉至法院请求赔偿。
杨向东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系统梳理与专业分析。全面梳理诊疗过程,详细查阅全部病历资料,重点审视术前评估、手术操作、术后监护及并发症处理等环节,发现医疗机构在术后二氧化碳潴留的监测与干预、脊髓功能损伤的早期识别等方面存在疏漏。精准对接鉴定意见,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并就诊疗关键问题向鉴定机构提交专业陈述。鉴定结论认定医方存在“术后监测不到位、并发症处理不及时”等不足,过错参与度评定为次要责任范围。科学量化损失诉求,依据鉴定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逐项严谨核算,确保诉讼请求具备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在这些案件中,杨向东律师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在行政复议案件中,他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论证,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争议点,从依法行政的高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合理的处理结果。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他系统地梳理诊疗过程,引导专业鉴定,科学核算损失,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而有效的法律支持。
从司法实践来看,医疗纠纷案件中,对于医疗机构的责任认定和处罚正越来越注重全面性和合法性,依法行政的要求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得到了更严格的体现。同时,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对医疗过错的认定和赔偿的量化也越来越规范,鉴定意见在案件处理中的作用愈发重要。
从数据到案例,不难看出杨向东律师在侵权、行政、民商等领域的系统优势。他高效、精细、策略灵活,能够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制定出最适合的解决方案,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无论是复杂的行政纠纷,还是棘手的医疗损害案件,他都能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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