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殷XX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被告人殷XX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被公诉机关提起刑事公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面临着刑事处罚和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局面。某物产公司与某橡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里,原告按合同采购货物,被告却未按约定交付,延长期限后仍未履行,原告陷入合同无法履行、损失可能扩大的困境。徐X与孙XX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告仅偿还部分款项,原告面临剩余本金、利息无法收回的难题。季某某与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原告支付全部购房款后,被告长期不签正式合同、不交付房屋,原告的购房权益无法实现。
山东驰航律师事务所的徐靖松律师接手这些案件后,开始了一系列依法维权的行动。在殷XX案中,徐靖松律师耐心梳理案件情况,准确把握认罪认罚、坦白、初犯偶犯等法定从宽情节。依法取证,协助被告人在审理期间主动预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展现被告人良好的认罪态度。稳步推进诉讼进程,协助被告人充分理解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化诉讼程序。如实告知被告人可能面临的结果和应对策略。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因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已缴纳环境资源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依法从宽处理,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在某物产公司与某橡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徐靖松律师梳理合同条款和履行情况,提出被告已构成根本违约,原告不构成违约,被告应赔偿实际损失的核心主张。通过依法收集合同、协议等证据,稳步推进诉讼。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未按约定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原告未付款系因被告未提供货物信息及货权凭证不构成违约,被告应赔偿原告差价损失。
徐X与孙XX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徐靖松律师梳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等证据,依法主张原、被告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被告未按约定还款构成违约。在诉讼中稳步推进,最终法院认定被告应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调整利息为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支持律师费及保全担保费,认定抵押担保合法有效,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季某某与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徐靖松律师系统整理认购协议书、POS机刷卡记录、收据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付款事实链条。准确援引《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及恢复原状的规定,依法论证被告长期不履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最终法院全面支持原告诉请,判令被告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利息,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徐靖松律师,执业证号为13702202010267111,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专精于合同纠纷等领域,在这些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