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中,原告严某与被告夏某、吴女士、夏女士对簿公堂。案件由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原告严某在2023年对夏某提起诉讼前保全后,夏某联合妻子吴女士和妹妹夏女士,于2023年签订了《抵押设立协议》,将案涉房屋抵押给妹妹夏女士并办理登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此前已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夏某应支付原告转让款450万元及利息。但夏某未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房产存在抵押无法执行。
被告夏女士辩称与夏某存在真实借款关系,以现金交付且有存款记录为证;吴女士称不清楚原告与夏某间债务,但知晓借款事实;夏某也坚称借款关系真实,抵押权是二抵,不存在恶意串通。
原告严某的处境十分糟糕。自己手握450万元的债权,却因为被告方的恶意抵押,导致执行陷入困境。这450万元对原告来说可能是巨大的经济利益,却因为被告的行为而无法实现,就像到手的鸭子飞了一样,原告心里肯定十分焦急和无奈。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家属在案件陷入僵局时找到了杨福律师。当时原告严某及其家属十分焦虑,担心这450万元债权就此打水漂。
杨福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大量工作。他详细查阅了卷宗,卷宗里的材料众多,涉及到各方的银行交易明细、离婚协议、借款协议等。他还多次与原告沟通,了解案件的细节。前后与原告会见了5次,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
杨福律师提交了多份文书,包括详细的代理意见等,多达3份。他还申请调取了相关的银行交易记录等证据,申请调取证据份数达5份。
关键策略点
杨福律师发现,被告夏女士离婚协议中明确结欠夏某28万元,而《抵债协议》显示夏某欠夏女士上百万元,这两者相互矛盾。所谓长达18年的借款,从未出具借条,也从未偿还利息,这完全不合常理。早年的借款均为现金交付,存款地点在浙江,与借款地点相隔甚远;唯一转账的20万元,夏某银行卡交易对手其多不认识,该卡是否由夏某本人使用存疑。杨福律师抓住这些关键矛盾点,将被告在原告申请保全后迅速设立抵押、随即办理离婚分割财产等一系列行为串联分析,形成完整证据链。
同类案件经验
杨福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逾近百件。他曾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律顾问,涉及建工集团、家具科技、口腔门诊等多个领域,参与过标的额累计近亿元的投资收购、重组谈判案。在交通事故索赔等方面也有一定经验。
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杨福律师关于三被告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原告利益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夏某、夏女士之间不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认定三被告系恶意串通,损害原告合法债权,相应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确认夏某与夏女士之间《抵债协议》和《还款协议》、夏某、吴女士与夏女士之间的《抵押设立协议》无效;三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XX日内注销江阴市某小区某室房屋上的抵押登记。案件受理费34800元,由三被告承担。
原告最初面临450万元债权无法执行的困境,通过杨福律师的努力,成功清除了债权执行障碍,恢复了抵押物的可执行状态。这个案子能取得胜利,关键在于杨福律师敏锐地抓住了被告陈述中的矛盾和不合理之处,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被告的恶意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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