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伤害案件一旦发生,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身心压力和法律风险。对于涉事的学生而言,这不仅可能影响他们的学业,更会给他们的未来蒙上一层阴影。在这类案件中,当事人常常陷入有理说不清的困境,稍有不慎就可能背负上犯罪的罪名,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
张X,一名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在濮阳市任丘路某商贸三楼的台球厅内,他与邢X、杨X发生了冲突。邢X因琐事搂着他的脖子进入麻将房,随后杨X掐着他的脖子从麻将房走到吧台,两人开始推搡张X,杨X还用脚踢到他的腰腹部。在这种情况下,张X朝杨X面部打了一拳,之后邢X、杨X一起殴打他,杨X还将他拖拽到门外楼梯处殴打其头部。经鉴定,张X为轻微伤,而杨X为轻伤一级。双方未达成和解,张X被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监视居住,后被检察院取保候审。张X感到无比绝望,他只是在被殴打时进行了反抗,却面临着故意伤害罪的指控,他不知道该如何为自己辩解,未来仿佛一片黑暗。
就在张X陷入绝望之时,聂明娅律师出现在了他的身边。聂明娅律师自2017年起执业于河南应龙律师事务所,她是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现任河南应龙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负责人。执业多年来,她始终坚守专业初心,深耕法律实务一线,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在长期办案实践中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实务功底,练就了严谨细致的办案思路与高效务实的纠纷解决能力。她尤其专注刑事辩护,精研未成年人刑事辩护,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为未成年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温度的法律辩护。
聂明娅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近405件案件的经验,她敏锐地注意到案件的关键在于判断张X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她多次前往案发现场,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收集了大量的证据。曾经在处理多起类似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要证明正当防卫,不仅要有现场的证据,还要对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详细的梳理。她仔细研究了张X与邢X、杨X冲突的整个过程,发现张X是在遭受持续的殴打和威胁下才进行了反击,其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在审查起诉阶段,聂明娅律师积极与检察院沟通,向检察官详细阐述了张X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未超过必要限度的观点。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准的案件研判能力,提交了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有力地论证了张X的无罪主张。
最终,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聂明娅律师的意见,认为张X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且没有超过防卫的必要限度,没有犯罪事实,不属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张X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聂明娅律师始终秉持着“以专业立身,以良知办案,以结果说话”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她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张X洗清了冤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的专业和尽责不仅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信任和口碑认可,也为法律的公平正义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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