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类案件,对当事人的危害不容小觑。一旦被认定有罪,当事人不仅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失去苦心经营的事业,家庭生活也会受到严重影响。同时,此类案件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商标权人的利益。
本案中的被告人HX,是株洲的一名卫浴经营者。他在明知涉案商品系假冒“XX”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从上游Y某处购买假冒卫浴产品并对外销售。涉案金额高达XXX元,非法获利XX余元,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结合案情,建议判处HX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如退赃、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适用缓刑。这一情况让HX陷入了极度的绝望之中,他深知一旦被判处实刑,自己的生意将无法继续,家庭也会陷入困境。而且案件存在诸多难点,涉案金额较高,证据对他不利,想要争取缓刑并非易事。
在HX感到无助之时,他找到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她毕业于湖南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尤为专精于缓刑辩护、无罪辩护等,经办过各类罪名的刑事案件,实战经验十分丰富。
张双意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多年承办刑事案件的经验,她深知在这类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要紧扣量刑规则才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第一步,她指导H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曾经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认罪认罚可以固定法定从宽情节,稳定从宽基础。同时,她协助HX全额退缴违法所得XXXX元,彰显悔罪态度。第二步,张双意律师主动对接XX公司,凭借自己高效的沟通能力,积极与对方协商,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最大限度修复法益、降低社会危害性。在庭审中,她重点阐述HX系初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取得谅解、主动缴纳罚金,且无再犯风险,请求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并依法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被告人HX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违法所得XXX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罚金已全部缴纳,HX无需羁押服刑,可正常回归家庭与经营。
张双意律师始终秉持“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办案准则。在本案中,她充分展现了自己在知识产权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与实务经验,不仅成功维护了HX的合法权益,更为湖南商户在外地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辩护范本,彰显了律师在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经营、化解刑事风险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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