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类案件,对当事人的危害不容小觑。一旦涉案,当事人不仅可能面临巨额的经济损失,还会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名誉受损,生活陷入混乱,甚至可能失去自由。而且此类案件往往涉及众多受害者,涉案金额巨大,会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梁X原本只是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在2020年1月至2024年5月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财务收支审核、财务人员管理等工作。然而,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涉案金额达数亿元,未兑付金额巨大。梁X因履职行为被牵连其中,违法所得二十余万元。案发后,他虽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到案,但仅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公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特别巨大)对梁X提起公诉,这让梁X陷入了绝望。他深知自己只是履行财务职责,并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核心业务,但面对如此严重的指控,他感到孤立无援,不知道该如何为自己辩解。
就在梁X感到绝望之时,他找到了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金文律师。金文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709201911086099,服务地区为山东-泰安。她是山东科技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作为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团队副主任等,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刑事案件已逾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秉持“精细化辩护”理念,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还担任着国网山东电力泰安供电公司及东平供电公司等多家央企及私企法律顾问。
接手案件后,金文律师凭借承办逾百件刑事案件的经验,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和对当事人的重大影响。在案件受理阶段,她全面接待梁X及其家属,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充分告知梁X诉讼权利、案件办理流程及可能的法律后果,缓解了梁X的焦虑情绪,建立了信任的委托关系。同时,结合自身企业合规专业优势,对涉企刑事案件提前预判合规风险,为梁X提供了兼具辩护与合规整改的初步建议。
在审查起诉阶段,金文律师全面阅卷,与梁X进行证据核实,逐字逐句分析案卷材料。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严谨的态度,精准识别证据瑕疵、程序违法等问题。她发现梁X仅从事财务辅助执行工作,未参与非吸核心决策与业务推广,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梁X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全部案件事实,符合自首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条件。于是,她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交详实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金文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梁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同时确认其从犯、自首、退赃、认罪悔罪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判处梁X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相较于案件主犯及同案其他被告人,实现了大幅轻判。
金文律师秉持“精细化辩护”的执业理念,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贯穿刑事辩护全流程,成功为梁X争取到了合理、轻缓的裁判结果,也获得了“泰安市优秀女律师”的荣誉。她用专业和责任,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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