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类案件,对于涉案当事人而言,往往意味着生活的巨大变故。一旦被认定有罪,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留下犯罪记录,还会对个人的声誉、家庭以及未来的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当事人可能会失去稳定的工作,家庭关系也可能因此变得紧张,甚至在社会上遭受他人的异样眼光。
高某是某市林业局的退休职工,原本过着平静的生活。然而,她为了牟取利益,轻信他人所谓的“国家项目”,将自己的银行卡账户提供给他人接收转账。在明知账户进账资金可能是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她多次提供人脸验证帮助转移涉诈资金,还介绍他人提供银行账户供上线使用,并陪同取款,导致大量诈骗犯罪所得资金无法追回。高某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逮捕,羁押于新乡市看守所。此时的高某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她意识到自己的一时贪念让自己陷入了如此严重的困境,不仅面临着法律的制裁,也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案件的难点在于,高某的行为事实较为清晰,证据也比较充分,要为她争取从轻处罚并非易事。
在高某及其家属陷入困境时,他们找到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韩蕊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时间不算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她毕业于沈阳师范大学,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在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有着较为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她还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以及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
韩蕊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承办众多刑事案件的经验,她注意到高某具有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高某在案发后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这属于自首情节。曾经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的经历让她知道,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在辩护中可以充分利用。于是,韩蕊律师在庭审中着重强调了高某的自首情节,同时指出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并且认罪认罚。
在辩护过程中,韩蕊律师还详细分析了案件的证据和事实,与检察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提出了合理的量刑建议。她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为高某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韩蕊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高某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若干元。韩蕊律师秉持着“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成功为高某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判决,让高某及其家属看到了希望。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守住了无罪不冤、有罪不重的法治底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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