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抚养费能追回吗?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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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以前的抚养费是可以追回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来追加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话,违反了刑法中的拒不执行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以前的抚养费能追回吗?

一、以前的抚养费能追回吗?

以前的抚养费是可以追回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来追加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话,违反了刑法中的拒不执行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司法机关作出的司法判决来执行,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当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抚养子女,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享受探视权,且必须按照离婚协议中规定的标准支付抚养费,如果不支付抚养费,对方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后期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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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以前的抚养费是否可以追回?
起诉以前的抚养费一般是可以追加的,对于不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抚养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主张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对方的经济情况来确实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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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抚养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孩子能够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父母具有孩子的抚养权利,同样父母也有孩子的抚养义务。父母要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并且结合国家制定抚养费标准对孩子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关于抚养费的支付还是会发生一些问题。那么,前期没给过抚养费的可以追究吗,怎么办一、前期没给过抚养费的可以追究吗,怎么办不会。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提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到,让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国家制定抚养费的标准并不是强制要求父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只是帮助父母更好的履行自己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对于,前期没给过抚养费的可以追究吗这样的问题,我们要具体的分析情况,并且法律并不能对这样的行为给予强制措施。我们只能寻求办法进行解决,保障孩子的成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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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以前的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追回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也就是说离婚时约定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并未支付的,子女成年后可以追回诉讼时效期间的抚养费。父母作为子女代理人的,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对方一直未付抚养费。对方一直拒绝的,法院可以选择合适方式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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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追孩子抚养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总工资,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最后,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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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他丈夫离婚之后就是他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到五岁了,丈夫没有给抚养费,抚养费追索法律规定时效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1、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其权利发生效力减损的制度。《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文将诉讼时效的客体规定为民事权利。但民事权利种类众多,并非所有民事权利均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只有像请求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返还借款请求权等纯粹的要求金钱支付的请求权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可见该条文将作为诉讼时效客体的民事权利限定在纯粹的债权请求权。
  
2、诉讼时效不适用于基于身份关系的债权请求权。这一类的请求权主要是指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以及因亲属关系侵害而产生的请求权,是基于身份权所附带的具有财产利益内容的债权请求权。对于该类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应以其是否关系公序良俗为准。一般而言,对于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权,尽管其带有浓重的财产内容,但由于其关涉人的生存,义务人若不支付上述费用将使权利人的生活没有保障,影响公序良俗,故对该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以保障生存权这一基本人权。 追要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占有一定比例,这些案件往往也存在不同的判决结果。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的设立初衷是帮助生活上有困难的一方,给付义务主体与权利主体往往也存在血缘或者姻亲关系,无论从法理角度还是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均应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抚养费追索法律规定不应将诉讼时效运用于基于身份关系的债权案件中。在立法层面上也应完善立法。例如,立法明确规定:“抚养费案件诉讼时效从被抚养人年满十八周岁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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