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辩护领域,周杨辉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曾有被告人张XX受他人诱导,将名下多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转移网络犯罪资金,涉案支付结算金额高达2067万余元,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面对如此复杂且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周杨辉律师围绕自首、从犯、全额赔偿、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五大核心从轻情节展开辩护。他精准分析案件,指出张XX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在共同犯罪中仅提供银行卡,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最终,法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张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成功实现实刑变缓刑。
另一案件中,被告人陈X系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他人安排下组织员工为网络投资理财诈骗提供宣传帮助,致使被害人被骗88万余元,且被认定为主犯。周杨辉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坦白、全额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五大从轻情节开展辩护。他推动陈X全额退赃、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陈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成功避免了实刑羁押。
在骗取贷款罪案件里,被告人储X系多家公司会计,被指控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涉案金额巨大、银行损失惨重。周杨辉律师精准抓住从犯、自首、部分参与、已结清贷款、认罪认罚五大关键情节,构建完整从轻处罚辩护体系。他成功区分主从犯地位,将储X的责任降至最低,精准切割涉案时段,明确已归还贷款部分不计算损失,大幅减轻量刑基础。最终,储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周杨辉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庭审经验、对本地司法裁判规则的深度把握,精准把控案件核心争议点。他不仅是一名优秀的律师,还兼具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八届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律师、十堰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等多重社会职务。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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