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面临刑事案件时,当事人往往陷入无助与迷茫,不知如何应对,担心自己或亲人遭受不公正的对待和过重的刑罚。而李鉴春律师,凭借其独特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转机。
曾有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施工。2021年3月至11月,张某以工地需要为由租赁脚手架设备,却将部分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设备价值约200余万元。张某离开工地时未清点设备,也未告知设备去向。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及调取相关材料,梳理出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和时间节点,还原了行为的真实背景与因果关系。在主观意图方面,他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同时,他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于民事范畴,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之后,他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上相关证据线索。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其不起诉。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他曾在公安机关工作近二十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后转行做律师。这种复合背景使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在办案时,他注重细节拆解与证据链梳理,从侦查阶段就预判风险并制定针对性策略。他还会依据案件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李鉴春律师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他及其团队成功办理过多起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近两年来,38人在检察院不批捕后被取保,20人适用缓刑,8人不起诉,5人撤销案件。可以说,李鉴春律师用专业和经验,为当事人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撑起了一片公正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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