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院认为,被告郑XX、李XX向原告借款元后,原告当日收取砍头息xxxx元,依据法律规定认定该笔借款本金为元,加上之后借款本金元,故借款本金总计认定为元……郑XX进行担保,未约定担保方式,主债务约定在xxx年月日前付清,原告并无证据证明其在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个月内向郑XX主张权利,故郑XX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这份判决书背后,是谭嘉虬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努力。
谭嘉虬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8年经验,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本科,扎实的理论基础让他在面对复杂案件时游刃有余。当接到原告梁XX的委托后,他初步判断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关键在于借款本金的认定以及担保人责任的界定。
在证据收集阶段,难点重重。借款过程中涉及多次转账、借条出具和利息支付,证据零散且复杂。谭嘉虬律师不辞辛劳,仔细梳理每一笔转账记录、借条和承诺书,确保每一个细节都能准确反映案件事实。他还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借款的具体情况,为后续的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借款本金的计算和担保人是否应承担责任上。被告方辩称原告计算的本息有误,试图减少还款金额。谭嘉虬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第六百七十五条等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原告当日收取砍头息应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观点。对于担保人郑XX的责任问题,谭嘉虬律师通过严谨的论证,说明原告并无证据证明在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向郑XX主张权利,从而使法院认定郑XX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郑XX、李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梁XX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谭嘉虬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诉讼技巧,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谭嘉虬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尤其在民商事领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多次获得律所和司法局的表彰,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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