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单位吉林省XX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薛XX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四万元……”这份判决书清晰地呈现了一起涉企重大非法采矿案的判决结果。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吉林展鹏律师事务所董雪娇律师的不懈努力。2025年5月,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对薛XX等人提起公诉,董雪娇律师接受委托为薛XX辩护。董雪娇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虽执业年限不长,但凭借在西南科技大学法学系系统研习的法律理论,以及承办近百件案件积累的实务经验,迅速投入到案件中。
接案后,董雪娇律师初步判断,本案涉及单位犯罪、多人共同犯罪,情况复杂。在证据收集上,难点重重。不仅要收集XX公司决策过程、资金流向等证明单位犯罪的证据,还要梳理各被告人之间的关系和具体行为,以准确认定各被告人的责任。董雪娇律师多次前往公司、相关部门,调取会议记录、财务报表等关键证据。
庭审中,争议焦点众多。被告单位辩解称不构成非法采矿罪,各被告人的辩护人也从不同方面提出辩护意见。董雪娇律师围绕犯罪数额认定、自首、量刑情节等方面,为薛XX提出辩护。她指出,虽薛XX自动投案,但未在到案后第一时间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但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应依法从轻处罚。
在扭转局面的关键环节,董雪娇律师精准援引法律依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可以从轻处罚。她通过详细阐述薛XX的具体情节,结合法律条文,让法院认可了薛XX坦白和认罪认罚的情节,最终法院在量刑时依法从轻处罚。董雪娇律师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白山市“双百”讲师团讲师,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秉持“守正持法,尽心尽责,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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