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核心判项,对部分表述不当内容予以纠正。确认双方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子女各抚养一人,各自承担抚养费;房屋及车位由王X居住使用,产权成就后协助登记,王X支付折价款;保险、基金按一审分割方案执行,林X支付相应折价款;公积金归各自所有,驳回首饰、车辆价值、新增房产等上诉主张。”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纪瑞华律师为当事人权益的不懈努力。纪瑞华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有着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他还是政协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汉中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
在这起离婚纠纷二审案中,纪瑞华律师接受上诉人王X的委托。接案后,纪瑞华律师初步判断,王X上诉主张不应离婚、财产分割不公、抚养费不合理等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撑。然而,证据收集存在难点,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争议较大,而且二审中王X还提出了新的房产分割主张,需要重新收集相关证据。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共同财产范围及分割比例、保险与基金处理、公积金、新增房产等方面。林X上诉主张应按照顾女方与子女原则多分财产,这给王X的权益维护带来了挑战。
纪瑞华律师在庭审辩论环节扭转了局面。他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指出一审对于财产的分割已经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是公平合理的。对于王X提出的新房产分割主张,纪瑞华律师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产的归属情况。同时,针对林X主张的多分财产,纪瑞华律师指出并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撑。最终,法院采纳了纪瑞华律师的观点,驳回了双方的上诉,维持了一审核心判项,全面维护了王X的财产与抚养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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