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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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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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除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如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及其属性外,还具有特定的内涵.
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除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如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及其属性外,还具有特定的内涵。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理化性能,结构性能,使用性能,外观性能等.

(2)耐久性.即寿命,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

(3)安全性.是指工程建成后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保证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

(4)可靠性.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5)经济性.是指工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的成本和消耗的费用.

(6)与环境的协调性.是指工程与其周围生态环境协调,与所在地区经济环境协调以及与周围已建工程相协调,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就是为达到工程的预期质量标准需求,所进行的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一)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现代标准化质量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实践证明,在一个完善的且良性运行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中,生产出来的建筑产品质量是完全有保障的。

(二)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目前,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按照ISO9000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其中许多企业从中受益匪浅,但也有很多企业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究其原因,其中主要一条就是许多企业在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时,没有以系统的观念、从企业整体管理的角度来看待质量管理体系,致使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必需的资源配置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从而使质量管理体系失去了有效运转的基础和环境。

(三)过程控制

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实际上是一个过程控制的活动,从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先后流程,可以将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分为项目决策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和工程施工阶段三个阶段的质量控制。

三、工程质量事故怎么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2、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是施工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建筑工程质量一般应当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承建方和验收方进行协商确定,对具体的数据指标进行认定,在施工完毕后,再对相关的数据进行认定,达到合格要求,避免出现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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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由上述定义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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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建筑施工的安全责任不明确。在建筑施工中将会涉及较多的主体,如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拆装单位以及设备租赁单位等,对于这些主体所设立的安全责任的规定不够明确,有些企业在工程的转包与分包过程中,同时将安全风险转移,有的甚至签生死合同,使国家与人民群众的财产、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2、建筑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缺乏投入。在招标时,有些建设单位故意压低造价,而施工单位则减少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从而导致投入到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过少,有时还出现购买不合格施工材料的现象,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麻烦,最终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意识薄弱。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现场安全与效益等几个方面发生冲突时,经常注重效益和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专用资金短缺,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有时甚至连必要的保证措施与安全防护用品都没有购买,这种情况在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表现得最为突出。
4、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根据相关规定,新工人进厂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其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知识与劳动技能两个方面,必须通过考核才能上岗。但是就目前态势来看,很多企业并没有对其招收的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从而导致施工作业人员缺乏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操作水平较低,自我防护能力较差。
5、在安全生产方面缺乏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建筑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缺乏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体制与措施,只依靠突击性检查,从而导致管理不到位,责任难以落实,有禁不止,有令不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四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施工质量事故一般的处理流程分为以下七个步骤: (一)事故报告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要按规定区分事故的大小分别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直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事故的原因分析 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组织对事故项目进行检测鉴定和专家技术论证。 (四)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一定要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可行、不留隐患、经济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满足项目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五)事故处理,包括技术处理和事故的责任处罚。 (六)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依然存在隐患,应当通过检查鉴定和验收作出确认。 (七)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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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指的是在国家现在发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还有一些合同文件中,对于工程中的安全环保、经济和适用美观等特点进行的综合要求。而且建筑工程质量具有一次性、寿命长期性还有单件性的性质,意思是该工程项目必须是单件,而且建筑的寿命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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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质量保证书的定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什么意思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商品住宅与商品房的区别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建设并出售、出租给使用者,仅供居住用的房屋。 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实行的是供给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才在我国出现的。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但不包括公有房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对其交易有限制条件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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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资料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资料包含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维修、加固、改造等 。
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一、 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
1、道路各层密度(压实度)试验。
2、回填土压实度。
3、混凝土强度。
4、预应力张拉。
5、桩基质量要求齐全(含动载试验,无破损试验)。
6、沥青混凝土含油量试验 。
二、 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
1、水泥、钢材、砂、石、砖、石灰、石灰土中的土、沥青等原材料试验资料。
2、计量设备校核资料。
3、各种预制件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
4、主要外购件合格证。
三、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
1、污水管道闭水试验,污水厂水满池试验。
2、道路弯沉试验。
3、桥梁静、动载试验等。
4、热力管道压力试验。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
凡下道工序覆盖部分的重要项目都需要隐验手续。
五、工程质量评定单
分项、分部、单位(群体)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六、质量事故处理。
报告、处理、结案及时,有市政质监站认可。
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
有质量目标、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文明施工安全、节约及专项方案设计,审批完备,设计交底、施工交底齐备,配比通知单、施工记录。
八、洽商记录竣工图
洽商、纪要、变更齐全,有编号,手续完备,竣工图清晰完整,与实际相符。
九、测量复核记录
控制点、基准线、水准点、复核记录,有放必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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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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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资质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资质标准 (二)二级资质标准 (三)资质标准 (四)承包工程范围 具体标准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建筑企业资产 净资产2020万元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且人员齐全。 建筑单位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或某1类的2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体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标准: 相比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标准而言,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企业的工程业绩都做一定的要求。 四、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 相比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标准而言,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都做一定的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八条 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第九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第十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三)施工劳务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第十二条 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可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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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技术文件
1.1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的节能设计图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如节能设计说明、节能设计计算书等);
1.2外墙墙体、屋面和热桥部位的保温施工做法或施工方案的设计说明及构造图;
2 制造试样所用的建筑和保温材料
2.1墙体试样:如是普通粘土空心砖墙则应索取普通粘土空心砖约60块,如是小型空心砌块(190×190×390)墙则应索取14块整块和7块半块小型空心砌块;
屋顶试样:应索取0.20立方米混凝土材料;
2.2砂:约200公斤;
2.
3、胶凝材料(水泥30公斤、石灰膏10公斤等);
2.4保温材料及安装保温材料的附件(按
1.5平方米计算);
2.5抹面材料和饰面材料(按
1.5平方米计算)。
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
已经封顶或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项目,在验收前都应该做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检测抽样方法:单位工程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体,每500~1000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2也为一个检验批。同一检验批中检测数量不得少于3套(间),其中顶层不得少于1套(间);当检验批中总套数不足3套(间)时,应全数检测。受检部位应从受检住户或房间的主体围护结构中综合选取,每一受检住户或房间,受检部位不得少于一处。
建筑节能检测验收的有关规定:
1、检测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50411-2020
(2)《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
D
B45/T393-2020
(3)广西建设厅文件“关于转发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的通知”(桂建管〈2020〉20号)。
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项目的划分:
2.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分为:
(1)墙体节能工程
(2)幕墙节能工程
(3)门窗节能工程
(4)屋面节能工程
(5)地面节能工程
(6)采暖节能工程
(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8)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0)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2.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检验批进行验收:
2.3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本规范的规定。
使用范围
1、建造过程中的能耗,包括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建筑设备的生产和运输以及建筑施工和安装中的能耗。
2、 使用过程中的能耗,包括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使用期内采暖、通风、空调、照明、家用电器、电梯和冷热水供应等的能耗。建筑节能包括范围的能耗一般占一国总能耗的30%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什么是建筑质量保证,建筑质量保证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维修、加固、改造等 。 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一、 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 1、道路各层密度(压实度)试验。 2、回填土压实度。 3、混凝土强度。 4、预应力张拉。 5、桩基质量要求齐全(含动载试验,无破损试验)。 6、沥青混凝土含油量试验 。 二、 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 1、水泥、钢材、砂、石、砖、石灰、石灰土中的土、沥青等原材料试验资料。 2、计量设备校核资料。 3、各种预制件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 4、主要外购件合格证。 三、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 1、污水管道闭水试验,污水厂水满池试验。 2、道路弯沉试验。 3、桥梁静、动载试验等。 4、热力管道压力试验。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 凡下道工序覆盖部分的重要项目都需要隐验手续。 五、工程质量评定单 分项、分部、单位(群体)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六、质量事故处理。 报告、处理、结案及时,有市政质监站认可。 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 有质量目标、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文明施工安全、节约及专项方案设计,审批完备,设计交底、施工交底齐备,配比通知单、施工记录。 八、洽商记录竣工图 洽商、纪要、变更齐全,有编号,手续完备,竣工图清晰完整,与实际相符。 九、测量复核记录 控制点、基准线、水准点、复核记录,有放必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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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评级的含义以及项目划分是怎样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等级,均分为“合格”和 “优良”两级,凡不合格的项目则不予验收。分部工程。按建筑的主要部位划分为六个分部工程,他们是,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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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质质量保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屋面防水工程。三,承包人实保修,采取安全防范措施;5;6、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本文即对工程质量保修书提供了一个范本、法规。3:年月日相关阅读、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建筑工程完工之后、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曰起计算、给排水管道,为保证工程质量.属于保修范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____,供热与供冷系统,对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屋面防水工程。具体保修的内容。发包人(公章),电气管线.装修工程为____年、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和承包人一般都会签署一个工程质量保修书.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发包人(全称),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以确保承包人能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二;4。2。本工程质星保修书.电气管线,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双方约定如下,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法定代表人(签字),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供冷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年;7:承包人(公章)。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应该怎么填写呢,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年。4。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经协商一致、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2:1。一,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主体结构工程,按照有关法律: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内容是什么有没有范本。五、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法定代表人(签字).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内容的项目.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3。四.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由施工合同发包人.质量保修完成后、质量保修责任1。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发包人组织验收:____承包人(全称):____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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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界定?
[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界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
(2)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
(3)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
(4)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后,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5)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除工程部、设计、施工单位外,还应请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相关人员参加。分析会要查明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责任方必须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在质量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工程部。工程部签署意见并经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会签后,报设计单位。
(7)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8)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写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财务部应及时将工程造价的调整情况报告指挥部领导。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题:答: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涉及多个(本)规范、规程,不可能详细列出,只能整理出概略内容供你参考。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和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各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建设完成标准见交房标准 二、楼地面 三、室内墙面、顶棚 四、门窗工程 五、楼梯(包括户内楼梯) 六、阳台 七、防水工程 八、安装工程 1、水、电、暖、燃气等各种预留接口处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如注明给水、热水、电视、电话、安防等。计量仪表安装位置适当。暖气干管标识供回水方向;散热器支管标识供回水方向。 2、墙体、地面等处的暗敷管线应做与实际位置相符的明显标志,注明种类和水流方向。暗敷管道保护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3、卫生洁具、明装管道、散热器等明装设施安装牢固、面漆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无锈蚀。 4、给排水、采暖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情况,穿楼层及墙体处不得有渗、漏、透现象,排水管道畅通。 5、开关、插座接触良好,位置适当(卫生间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墙体上),其面板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端正,表面洁净。 6、同一室内的相同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高差小于5㎜。 7、接线箱、配电箱开启灵活、锁具完整、回路标注清晰,配电箱内应附系统图及接线图,箱内元器件使用正常。 8、明设避雷线支架牢担础曹飞丨读查嫂肠讥固,间距适合,不应有锈蚀现象。接地电阻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9、消防设施齐全,消防箱无受损、附件配置齐全,消防标志正确、醒目。 10、电梯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部分均有可靠接地,起落运行平稳,信号显示正常。1 1、电梯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动作正常,轿箱内洁净、无损坏、并应有紧急求助功能。 九、建筑物外墙面 十、其他工程 十、其他工程1、散水宽窄一致,面层抹灰密实、平整、无裂缝,沥青灌缝密实、均匀、无污染,散水边土方回填密实,雨水疏排及时。 2、室外台阶及楼梯踏步应上下舒适,踏步上下时无过高或过低感觉。 3、单元门、防火门、车库门、防盗门每栋楼必须一致,安装螺栓不外露,表面洁净,无污染、无碰撞、无锈蚀、无变形,开关灵活。 4、楼牌编号位置统一,固定牢固、整洁,统一制作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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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的含义及分类有哪些?
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含义有两种解释。从狭义上讲,是指建筑在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建筑工程的实体质量是否符合使用标准。从广义上讲,建筑工程质量不仅是实体质量,还有建设者的工作质量,社会工作质量也包括其中。1、施工准备控制。2、施工过程控制。3、竣工验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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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什么是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资质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维修、加固、改造等 。 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一、 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 1、道路各层密度(压实度)试验。 2、回填土压实度。 3、混凝土强度。 4、预应力张拉。 5、桩基质量要求齐全(含动载试验,无破损试验)。 6、沥青混凝土含油量试验 。 二、 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 1、水泥、钢材、砂、石、砖、石灰、石灰土中的土、沥青等原材料试验资料。 2、计量设备校核资料。 3、各种预制件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 4、主要外购件合格证。 三、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 1、污水管道闭水试验,污水厂水满池试验。 2、道路弯沉试验。 3、桥梁静、动载试验等。 4、热力管道压力试验。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 凡下道工序覆盖部分的重要项目都需要隐验手续。 五、工程质量评定单 分项、分部、单位(群体)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六、质量事故处理。 报告、处理、结案及时,有市政质监站认可。 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 有质量目标、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文明施工安全、节约及专项方案设计,审批完备,设计交底、施工交底齐备,配比通知单、施工记录。 八、洽商记录竣工图 洽商、纪要、变更齐全,有编号,手续完备,竣工图清晰完整,与实际相符。 九、测量复核记录 控制点、基准线、水准点、复核记录,有放必复。
建筑工程质量该怎样举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建筑工程质量该怎样举报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举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途径很多,如果是已竣工建筑,首先应向物业公司反应举报,一些小问题物业公司都能解决,物业公司无法解决可向当时建设局工程处举报。如果是在建工程的质量问题,应先向监理公司或开发商举报,若起不了作用再向当地质量监督站或建设局工程处举报。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四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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