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出现上述四种情况时,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仍需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肇事逃逸并非本条所列之情形,保险公司当然无权据此拒绝履行保险金支付义务。
二、其次,肇事逃逸不在约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了数种情形下,交强险不负责赔偿或垫付。但肇事逃逸不在该条款约定的范围之内,故保险人亦不能据此要求免除赔偿。
三、最后,法律规定,肇事后逃逸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从法条可知,当发生交通事后肇事逃逸的,对于被侵权人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没有交强险的,由救助基金垫付,然后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如果肇事后逃逸,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物损失的,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综上,肇事司机于事故发生后逃逸,既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也有悖于社会的善良风俗与道德伦理,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予以道义上的谴责。但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保险人可据此免除交强险的赔偿责任,诉争交强险合同也没有约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故未按保险公司约及时赔偿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交强险在我国是强制购买的保险,其中赔偿的范围还是比较广的,对于交通事故逃逸后交强险中也有相应的赔偿项目,但不是所有的项目都会进行赔偿,而且如果造成对方伤亡的,逃逸后相应的医疗费用交强险只会垫付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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