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陈昆伟律师已经办超百余件案件,在各类纠纷中展现出专业能力。
先来看一起跨国离婚纠纷。原告杨XX长期居住于泰国,被告李XX长期居住于美国,二人是跨国婚姻,婚后育有两名婚生子。因长期分居两国,夫妻感情破裂。杨XX为保障子女稳定生活及自身权益,委托陈昆伟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确认抚养权、分割财产和主张抚养费。
此案核心难点在于跨国因素带来的程序复杂。司法文书送达、庭审参与、证据核实都需跨国处理,耗时久且流程繁琐。同时,被告经济条件优越,夫妻共同财产分布国内外,福建晋江的房产是财产争议核心,抚养费标准确定要综合多因素考量。
陈昆伟律师接手后,第一时间制定专项策略。他梳理跨国离婚诉讼法定程序,协调完成司法文书跨国送达;全面收集婚姻关系、子女情况、被告经济收入、房产产权等证据;优先推动调解程序。调解中,他向被告释明婚姻x规定,强调维持子女现有生活环境的重要性,兼顾被告权益,化解对立情绪。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XX获得两名子女抚养权,被告每月支付50000元抚养费,福建晋江的房产归杨XX所有。
再看合同纠纷案件。2024年3月20日,陈XX与黄XX签订《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合同》,陈XX支付15万元转让款后,发现寺庙未注册登记,黄XX无转让资格且无法办理变更手续,还未完好交付寺庙且干扰运作,构成严重违约。陈XX委托陈昆伟律师起诉,诉求解除合同、返还转让款及利息。
庭审中,黄XX辩称已完成交付,合同不应解除。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代理意见,指出黄XX未如实披露关键事实,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解除合同,黄XX返还15万元转让款及利息。
最后是一起离婚纠纷。石XX与张XX婚后因性格等差异感情疏远并分居,石XX首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仍无往来。石XX委托陈昆伟律师二次起诉,诉求离婚、争取女儿抚养权及抚养费。庭审中,张XX不同意离婚,称石XX不适宜抚养女儿。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论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据法律规定指出婚生女应由母亲抚养,合理主张抚养费。法院最终判决准予离婚,女儿由石XX抚养,张XX支付抚养费。
在这些案件中,陈昆伟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跨国离婚案中,他精准把控跨国诉讼程序,高效处理复杂问题;制定调解策略,维护子女利益;挖掘被告经济实力证据,为原告争取高额抚养费和房产;考虑跨文化差异,搭建沟通桥梁。在合同纠纷中,他精准定位合同解除要件,推动款项返还和损失赔偿,反驳被告抗辩,彰显特殊主体合同纠纷代理专业性。在离婚纠纷中,他精准论证感情破裂,争取子女抚养权,合理主张抚养费,为同类离婚纠纷维权提供实践参考。
在司法实践中,跨国离婚案件注重子女利益最大化,会综合考虑子女生活环境和双方经济实力来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合同纠纷中,法院会严格审查合同履行情况,对于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会支持解除合同和返还款项。离婚纠纷中,二次起诉离婚且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对于子女抚养权,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对于跨国离婚、合同违约、二次起诉离婚等常见法律困惑,陈昆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精准的策略制定和高效的沟通协调能力,帮助当事人实现诉求,展现出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处理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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