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原告驾驶二轮电动车时与被告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原告住院治疗后,经鉴定机构评定了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及后续治疗费。原告主张误工费按建筑行业标准计算,还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佐证。
在这类交通事故案件中,普通人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证据收集不充分。就像本案中的原告,虽然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但对于误工费标准的证明仍显不足。这可能导致在主张赔偿时无法得到理想的结果,甚至可能面临赔偿请求被驳回的风险。其二,对保险理赔规则不了解。很多人以为只要买了保险,所有费用都能由保险公司承担,却不知道保险公司有诸多免责条款和核减规则,比如本案中保险公司提出非医保用药应按比例核减。
处理这起案件的是江西衡庐律师事务所的唐德新律师。唐德新律师自2025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江西九江德安。她拥有南昌大学自考法律本科学历,从基层法律服务到专职执业律师,走过了十余年的法律之路。她专业处理婚姻、借贷、合同、侵权、刑事等案件,尤其深耕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婚姻家事三大核心领域,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百余起,具备深厚的民商事实务纠纷沉淀。
在这起案件中,唐德新律师全面主张赔偿项目,为原告系统主张了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多项损失,并提交了完整的住院记录、鉴定意见等证据。针对保险公司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缩减主张,唐德新律师坚持依据鉴定意见争取更长周期,最终法院在护理期上采纳了鉴定意见,认定为九十天,优于保险公司主张的五十九天。
在误工费标准问题上,尽管原告证据存在不足,唐德新律师仍成功争取到法院按服务业标准计算误工费,避免了完全不予支持的不利结果。同时,法院最终未支持保险公司关于“不承担鉴定费”的主张,体现了唐德新律师在庭审中的有效抗辩。此外,针对被告庭审结束后提交的维修费证据,唐德新律师及时提出超过举证期限且未提反诉的抗辩,法院据此不予处理该部分主张,体现了她对诉讼程序的熟练把握。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承担百分之七十赔偿责任;误工费因原告证据不足,参照江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计算;护理期、营养期结合医嘱和鉴定意见综合认定;非医保用药按百分之十核减。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一定金额;被告保险公司向被告支付其多垫付的款项;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唐德新律师始终相信,法律不止是冰冷的规则,更是守护公平与生活的底气。她秉持优先调解降低当事人成本、必要时精准诉讼保障权益的思路,认真对待每一次咨询、每一起案件,做有温度、有实力、值得信赖的法律同行人。在这起案件中,她用专业和智慧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也为我们展现了法律维权的重要性和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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