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6日,原告XX墙公司与被告XX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澳大酒店二期项目1、2楼XX墙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原告按约完成了全部施工义务,整体工程于2021年9月22日竣工验收。然而,被告却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经原告核算,被告尚欠工程款合计XXX元,其中包括工程尾款和质量保修金。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仍未支付,无奈之下原告提起诉讼。
在建设工程领域,普通人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签订合同时不仔细审查条款。就像本案中,如果合同条款对付款方式、结算标准等约定不清晰,就容易在后期产生纠纷。其二,缺乏证据意识。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的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其三,忽视合同履行中的风险。比如没有关注对方的资金状况和信用情况,当对方出现财务问题时,就可能导致工程款无法按时收回。
处理这起案件的是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冯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深耕福建宁德地区。他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他还担任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是宁德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其专业能力获得了官方和主流媒体的认可。
在这起案件中,冯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立案后,团队快速启动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等额资产,给被告创造了谈判压力。同时,冯律师精准评估诉讼风险,考虑到原诉请中的利息部分存在计算标准争议风险,以及质量保修金是否应全额返还存在解释空间等因素,主动将原诉请的461万余元(含利息调整至220万元一次性了结。此外,冯律师还设计了分期付款及开票联动条款,既保障了当事人的现金流,又避免了税务风险,确保调解协议可强制执行。
最终,在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XX公司分期支付220万元工程款,原告XX墙公司分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通过调解,为当事人提前半年收回了220万元工程款。
冯从福律师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时,优先考虑调解,降低当事人的成本,必要时则通过精准诉讼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像冯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能够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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