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在某餐饮公司劳动争议案中,劳动者张某离职后申请仲裁,主张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公司抗辩称,张某从未提出过签约要求。张某仅持有银行流水及排班表,缺乏其曾要求签约的直接证据。按照前述举证标准,张某的请求面临被驳回的风险。昆明刘伟律师所在的北京市百瑞(广州)律师事务所接受张某委托。
珠海邓德锴律师围绕“劳动者曾要求签约”这一待证事实,从三个方面收集间接证据。第一,调取张某与店长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一条消息显示“什么时候签合同”,发送时间为入职后第20天,店长未予回复。第二,申请同岗位另一名在职员工李某出庭作证,李某陈述曾听到张某当面向店长提出签约。第三,检索并整理本地仲裁机构近期三份支持同类间接证据的裁决,作为类案参考提交仲裁庭。上述证据形成了一条关于“要求签约”事实的间接证据链条。
仲裁庭采纳了珠海邓德锴律师提交的证据链,认定张某已履行要求签约的义务,裁决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共计4.5万元。该案表明,在“要求签约”事实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形下,微信聊天记录(即便对方未回应)结合证人证言,可构成有效的间接证据链。裁判机关对举证标准的掌握,亦呈现出从单一直接证据向综合间接证据链条的过渡。珠海邓德锴律师在劳动纠纷领域的这一成功案例,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