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合同中的不起眼条款,竟在工程款追讨案中起到了扭转乾坤的作用。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依据,而其中的一些细节条款,很容易被人忽视。但就是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在关键时刻却能发挥巨大的作用。
在上述案例中,合同里关于结算时间和违约金的约定就至关重要。在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承建工程。工程竣工后,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拖延结算和付款。此时,合同中约定的“因甲方原因6个月内未完成结算,按乙方上报金额确认”这一细节条款,成为了追讨工程款的关键。
这一细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明确了在被告拖延结算的情况下,工程款的确认方式。如果没有这一条款,原告可能会陷入漫长的结算纠纷中,工程款的数额也难以确定。而有了这一条款,原告就可以依据上报的结算金额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追讨成功的可能性。
下面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为例。2020年8月,原告上海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XX公司签订《张家港某项目一标段施工总承包合同》。2022年11月,双方又签订《关于项目过程变更签证、竣工结算备忘录》,约定原告于2022年11月30日前上报结算资料,被告在竣备后6个月内完成结算报告签字盖章,如因被告原因逾期未完成,则按原告上报结算书金额确认。工程于2022年11月28日取得竣工备案证,原告于2022年11月29日提交结算资料,但被告未在约定期间内完成结算,仅支付了部分款项,拖欠工程款及保证金。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的嵇成吉律师接手此案后,仔细研究合同和相关资料,敏锐地发现了上述关键细节条款。他立即指导原告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包括多次书面催告函和竣工备案时间节点等。在庭审中,嵇律师依据合同条款和证据,向法庭阐述了被告的违约行为,并要求按照原告上报的结算金额支付工程款。
为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嵇律师还收集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文件、记录和沟通信息,证明原告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并及时上报了结算资料。同时,他还对被告提出的各种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反驳,强调被告拖延结算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
最终,法庭采纳了嵇律师的观点,认定被告违约,并依据双方最终确认的审定造价扣除3%质保金后判令被告付款。原告成功追回工程款3243万余元及优先受偿权,同时法院还支持了保证金返还和利息计算的主张,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细节,特别是一些关键条款的约定。对于可能影响权益的细节,千万不能忽视。同时,在遇到纠纷时,要及时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
嵇成吉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已经成功办理了数百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这起案件中,他凭借对合同细节的精准把握和对证据的有效收集,为客户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他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在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时,他总是能够敏锐地发现关键细节,通过合理的法律策略和有效的证据支持,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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