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0月,当事人和XX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承包日喀则市珠峰农产品集散及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当时当事人满心期待,想着把工程做好,也能有不错的收入。2021年7月,当事人按约定完成了主体工程,双方结算确认了工程款。可谁能想到,后续麻烦不断。
2022年7月质保期届满后,XX公司以设备间地基下沉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返还质保金及支付剩余劳务费。当事人当时特别焦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当事人尝试着和XX公司协商,好言好语地跟他们说工程已经完工,也过了质保期,希望他们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但他们态度强硬,坚持认为是当事人施工质量有问题,还说要按实际工程款的40%支付。当事人那时候错误地认为,只要当事人再好好沟通,他们总会良心发现,把钱给当事人。可事实证明,当事人的想法太天真了,一次次的协商都没有结果。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当事人开始寻找律师。通过朋友的推荐,当事人找到了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的卓玛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卓玛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是15402202011192599,服务地区是西藏-日喀则,联系地址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吉林南路珠峰佳苑二期5楼。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起,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还是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还获得过日喀则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见到卓玛律师后,她认真地听当事人讲述事情的经过,眼神专注而坚定。她跟当事人说:您别着急,咱们一步步来,一定能把问题解决。”就这一句话,让当事人觉得特别靠谱,心里一下子就有了底。
卓玛律师让当事人做了几件事。首先,她让当事人把《劳务分包合同》找出来,仔细研究合同里关于基坑开挖、回填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的条款。合同里明确约定基坑开挖、回填由甲方(XX公司)提供机械设备,乙方(XX)配合”,XX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监督。这可是关键证据。其次,她让当事人整理和XX公司的通话录音、工程款支付明细表等,这些能证实欠付金额及质保金数额。最后,她还让当事人去拿到鉴定报告,报告显示地基下沉系填土层压实度不足”,该工序由XX公司负责,同时收集监理单位验收记录、项目管理群聊天记录,这些能证明施工过程经XX公司技术总工确认。
在庭审过程中,卓玛律师据理力争。她指出,因为XX公司及当事人均无相应资质,《劳务分包合同》虽然无效,但工程已实际使用,当事人有权主张工程款。而且地基回填由XX公司提供设备并负责监督,当事人仅提供劳务配合,质量问题责任应由XX公司承担。工程主体已于2023年2月完工,质保期1年届满,XX公司无证据证明存在其他保修事项,应返还质保金。
最终,日喀则市XXXX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藏XX民初XX号判决,XX公司向当事人支付质量保证金458304元,支付劳务工程款387230.9元。公司最初一分钱都不想给,当事人自己预期能拿回一部分就不错了,没想到卓玛律师帮当事人全部追了回来,真的超出了当事人的想象。当事人真的特别庆幸能遇到卓玛律师,是她帮当事人解决了这个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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