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与被告于20XX年结为夫妻,并育有一子。原告以被告婚内与第三者同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仅要求离婚,还索要10万元侵权赔偿款。被告同意离婚,委托了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的章世铿律师代理此案。章世铿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服务地区为广东-汕头,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面对这起复杂的离婚纠纷,章世铿律师深知案件的关键在于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全面的应诉工作。首先,针对原告提交的用以证明被告婚外同居的照片、录音等证据,章律师从证据三性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照片无法确认拍摄时间、无法识别当事人,录音中被告也未承认同居事实,这些证据根本不能证明被告存在过错。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章世铿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得到了充分体现。他深耕于民商事纠纷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商事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在经济案件方面占比约50%,同时在婚姻家庭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此次离婚纠纷案件,他充分发挥自己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的专长,收集并提交了案涉合建房的律师见证书、收款收据等证据,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分割;还提交了相关录屏、截图等证据,证明原告存在婚内出轨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
案件审理过程中,章世铿律师作为汕头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公司法专委会委员,以专业的姿态到庭参与诉讼。他就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与原告方进行了激烈的当庭质证、辩论。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由于双方均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法院对双方提出的损害赔偿诉求均不予支持;因被告未举证证明案涉合建房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房产权属无法确定,法院认定该房产需待权属确定后另寻途径解决;因被告无充分事实依据证明其在家庭生活中负担较多义务,法院对其提出的经济补偿诉求亦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
这场离婚纠纷在章世铿律师的专业代理下,虽然结果并非完全如被告所愿,但通过他的努力,最大程度地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也让双方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了公正的裁决。章世铿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彰显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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