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温州,发生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委托人出于牟利目的,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制作虚假车辆违停罚单并张贴,虽然涉案金额较小,但该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面临着刑事处罚。
在日常生活中,普通人在这方面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有些人认为伪造一些看似不太重要的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不会有严重后果。但实际上,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属于刑事犯罪,无论伪造的公文、印章是否被实际使用,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已经触犯了法律。其二,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会被发现。然而,随着社会法治建设的推进和监管力度的加强,违法犯罪行为很难逃脱法律的制裁。这些行为隐患极大,一旦被发现,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会留下前科记录,对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
处理这起案件的是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增匀律师。王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毕业于嘉兴大学法学本科,是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800余件,其中成功办理相关刑事案件200余件,民商事及行政诉讼案件600余件,还曾担任多家企业、政府法律顾问。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和诉讼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业内有着良好的口碑。
王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第一时间会见委托人,全面阅卷,核实案件事实,梳理涉案证据,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以及从轻处罚的空间。接着,他告知委托人认罪认罚与主动退赃的法律意义,引导委托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督促家属全额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以此降低社会危害性。在庭审中,王律师围绕委托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节,精准地提交了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委托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违法所得及涉案物品依法没收。委托人未被实际羁押,顺利回归了正常生活。
王增匀律师秉持着“恪守法治、诚信履职、专业精进、审慎尽责”的执业理念。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他优先推动认罪认罚程序适用,配合退赃退赔,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他认为,在轻罪案件中,律师要快速梳理从轻情节,引导当事人配合司法程序,精准提出辩护观点。同时,他也提醒公众,要守法经营、诚信生活,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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