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旗轿车报废细节成关键
在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XX在20132014年期间,于家中、红旗轿车内、加油站宿舍内先后五次容留他人吸毒。庞世伟律师在审查案件时,注意到红旗轿车关键物证。经调查,李XX名下的红旗轿车已于2012年4月因交通事故被拖至维修厂做报废处理,此后一直停放在大修厂,无法继续行驶。细节表明,客观上不可能于2014年在车内容留他人吸毒。此细节直接对公诉机关“红旗车内容留吸毒”的指控构成有力质疑,为后续辩护奠定基础。
调查取证锁定关键细节
庞世伟律师为了进一步证实自己的判断,展开了多方面的调查取证工作。第一步,调取车辆事故及报废证明材料,获取了车辆报废的有力证据,明确了红旗轿车在指控时间段内已无法使用。第二步,收集租房协议及相关证人证言,证明李XX曾经营的羊汤馆仅经营两个月便倒闭,经营场所已转赁他人,自2013年4月进入加油站工作后,在指控时间段内已不具有该场所的实际控制使用权。通过这些细致的调查,律师掌握了足以动摇公诉机关部分指控的关键证据。
庭审交锋细节发挥作用
在庭审中,庞世伟律师充分运用所掌握的细节进行辩护。针对“红旗车内容留吸毒”的指控,律师当庭出示车辆报废证明,指出该指控与事实不符。对于“家中(羊汤馆内)容留吸毒”的指控,律师提交租房协议及证人证言,说明被告人在部分时间段内已失去房屋使用权,难以继续容留他人吸毒。同时,律师还指出言词证据之间在时间、地点等细节上存在矛盾,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面对律师的有力辩护,公诉机关难以对这些细节进行有效反驳。
细节改变案件走向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庞世伟律师关于“红旗轿车内容留吸毒”和“2014年七八月份家中容留吸毒”两笔指控证据不足的意见,不予认定,仅认定三起在家中及加油站宿舍内容留吸毒的事实。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在庭审最后表示认罪认罚,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李XX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相较于公诉机关原建议的拘役三个月,实际刑期进一步缩短,且未适用实刑羁押(判决前已折抵5天)。庞世伟律师凭借对车辆报废等细节的把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量刑结果。庞世伟律师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0年,作为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通过对本案细节的精准把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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