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商反诉焦点明确
某大型住宅项目中,原告某建筑施工企业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住宅项目施工合同,施工方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且工程几年前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入住。但工程交付后,被告长期拖欠几千万元工程款,原告提起本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被告随即提起巨额反诉,核心包括质量、工期、未完工程、扣款四方面,主张防水、车库地面等质量不合格产生几百万元维修费,原告逾期竣工应承担几百万元违约金,部分工程未施工应扣除几百万元工程款,罚款、水电费、检测费等几百万元应扣除。
律师全面梳理证据
付红亮律师接受施工方委托后,开始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针对质量问题,其从档案中调出竣工验收报告、交付证明、质保期维修记录,以此证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多年且已过质保期,维修费用是开发商自行改造所致,与施工质量无关;对于工期问题,仔细查找工期顺延签证、开发商逾期付款证明、设计变更文件,证明工期延误责任在开发商,施工方并无逾期;在未完工程方面,收集施工图纸、签证单、验收记录,证明施工方已完成全部合同及签证工程;关于扣款,指出罚款、水电费、检测费无合同依据且无施工方确认,是开发商单方行为。
构建完整抗辩链条
付红亮律师将收集到的各类证据进行系统整合,构建起无懈可击的抗辩链。先把竣工验收报告、交付证明等质量相关证据整理在一起,形成质量抗辩的有力支撑;再将工期顺延签证、逾期付款证明等按时间顺序排列,清晰呈现工期延误的责任归属;把施工图纸、签证单等证据归为一类,明确施工方已完成的工程范围;对于扣款部分,将相关合同条款与无施工方确认的费用明细进行对比。
庭审抗辩精准有效
一审庭审中,付红亮律师依据构建好的证据链,针对开发商的反诉进行精准反驳。阐述质量问题时,向法庭展示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据,说明工程已合格交付且过质保期;在工期问题上,出示工期顺延签证等证据,指出是开发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提及未完工程,用施工图纸和验收记录证明施工方已全部完成;谈到扣款,强调无合同依据和施工方确认。一审法院采纳其全部代理意见,全面驳回被告反诉。被告不服上诉,二审中付红亮律师逻辑严密、论证充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反诉全灭。
付红亮律师作为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与经济犯罪部副主任,执业十余年,累计承办案件超500件。他深耕建工纠纷等领域,在凭借精准举证和严密论证,成功全面驳回开发商反诉,为施工方扫清维权障碍,也明确了建工工程验收合格后的质量责任边界、工期顺延认定标准、未完工程举证规则,对同类建工反诉纠纷具有重要司法参考价值。同时,他还先后在12348热线、石家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石家庄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某镇政府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和普法讲座,践行着律师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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