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曾有吸毒被行政处罚的经历,某晚在宾馆KTV里,他与被害人因琐事发生了激烈口角。随后,冲突升级,被告人在宾馆门口持刀捅伤了被害人的左胸部,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不过,案发后被告人经他人规劝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还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在这类故意伤害案件中,普通人有几个高频踩坑行为。其一,在冲突发生时,不能控制情绪,冲动之下使用暴力。就像本案中的被告人,因一时口角就持刀伤人,这不仅可能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还会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其二,缺乏法律意识,不知道在案发后正确的处理方式。很多人在伤害他人后,选择逃避,而不是像本案被告人一样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这样会错过从轻处罚的机会。
在处理这起案件中,黄学良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黄学良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自2019年开始在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他是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地区为四川-内江资中。在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占比约80%。他擅长办理诈骗、敲诈勒索等各类刑事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质证等方面具备成熟辩护经验。
在这起故意伤害案中,黄学良律师首先进行了细致的取证工作。他收集了被告人自首、如实供述以及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等相关证据。在调解方面,他积极促成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沟通,让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在诉讼过程中,黄律师提出了核心辩护意见,指出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已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虽然他提出的适用缓刑建议未被支持,但法院还是采纳了其他从轻辩护意见,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黄学良律师始终秉持“以法律为依据,以证据为基础,以专业为支撑,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时,他优先考虑调解,降低当事人的成本,必要时则精准诉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彰显法律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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