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劳动纠纷中,有超七成的劳动者在签署离职证明后,因未仔细确认补偿情况,而陷入拿不到补偿的困境。姚XX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
姚XX自2013年起就在某某小学从事保洁工作,后来经小学安排,与某某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劳务派遣合同,不过依然在原岗位、原工作场所工作。合同期满后,某某公司继续用工却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之后,姚XX签署了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结清、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的离职证明,然而实际上他并未获得任何经济补偿。姚XX就相关权益申请劳动仲裁,可仲裁委仅支持了部分二倍工资差额,驳回了他的经济补偿诉求。
就在姚XX陷入困境时,他找到了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吴丽玉律师。吴丽玉律师拥有9年执业经验,是该律所的合伙人,她深耕福州法律服务领域多年,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案件数百件,服务超3700人次,客户评分达满分5.0分。她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事务、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债权债务、继承纠纷等多领域法律事务。
吴丽玉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她第一时间精准梳理案情,锁定核心争议点。明确本案的关键在于姚XX签署“权利义务结清”离职证明后,未实际获得经济补偿,能否再主张相关权益。同时,她仔细梳理劳动关系主体、工作年限、工资标准、未签合同期间等关键要点,预判被告会以离职证明为由抗辩,提前制定了应对策略。
接着,吴丽玉律师指导姚XX全面固定证据,夯实诉讼基础。她让姚XX收集整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离职证明、仲裁裁决书等相关证据,重点核实劳务派遣安排的合理性、工作年限的连续性,同时固定姚XX未实际获得经济补偿的相关佐证,以此反驳被告“双方权利义务已结清”的抗辩理由,为一审改判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在庭审过程中,针对被告以“离职证明载明无债权债务”为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的抗辩,吴丽玉律师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她明确指出,离职证明中“权利义务结清”的约定,应以劳动者实际获得相应补偿为前提,未实际获赔的情况下,该约定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补偿义务,成功突破了本案的核心法律难点。
同时,吴丽玉律师聚焦关键诉求,争取权益最大化。她结合案件事实,明确诉讼重点,一方面主张合并计算姚XX在两主体的工作年限,因为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至劳务派遣公司,符合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规定;另一方面精准计算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数额,同时主张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全程围绕“仲裁改判、足额获赔”目标推进庭审,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最终,一审法院在吴丽玉律师的努力下,成功改判支持经济补偿。法院判令某某公司支付姚XX二倍工资差额8702.52元、经济补偿金34810.08元,某某小学对经济补偿金承担连带责任,姚XX共计获赔43512.6元,其合法权益得以充分维护。
从法律角度来看,劳动者在签署离职证明等文件时,一定要确认实际补偿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依法支付相应补偿。即便签署了权利义务结清的文件,若未实际获得补偿,劳动者依然有权主张权益。吴丽玉律师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在面对此类问题时,要谨慎对待相关文件的签署,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在这起案件中,吴丽玉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效的服务,成功帮助姚XX实现了仲裁到一审的结果反转,追回了全部应得权益,也为同类劳动争议案件的维权提供了专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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