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正波律师是四川广安的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200余件案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曾处理过的3起刑事案件,均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工地盗卖铝板案:巧用坦白与退赔
2024年5月6日12时许,邵某到邻水县高滩镇高竹新区一处工地厕所内,欲盗走用于装修外墙的铝板。他联系江甲将铝板搬运到货车上,随后运至废品收购站售卖,获利5418元。经认定,被盗铝板价值9223元。案发后,邵某退还收购站老板5418元,被盗铝板也全部退还被害单位,其家属还赔偿被害单位6000元并取得谅解。
吴正波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协助被告人家属在开庭前预缴了3000元罚金,展示积极悔罪态度。接着,他梳理确认从宽情节,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主动退赔且家属赔偿取得谅解,无前科劣迹社会危险性小。庭审中,吴正波律师围绕这些情节发表罪轻辩护意见,指出邵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判处邵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章某、刘某、万某、陈某、冯某、冯某某等人结伙,在邻水县多地入户盗窃,陈某某参与部分盗窃事实,涉及入户盗窃、多次盗窃等情节。六被告人销赃获利45318元,陈某某参与的2023年后盗窃销赃获利23179元。案发后,陈某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5名被害人谅解。
2023年3月14日,陈某某主动投案,当日被刑事拘留,4月15日被逮捕,6月30日被取保候审。2024年2月26日,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吴正波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梳理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行为,提出其为从犯的意见虽未被采纳,但为量刑争取了空间。他重点强化陈某某的自首情节,推动其全额退赔并预缴罚金,取得被害人谅解,还提交其家庭困难需照顾未成年子女的材料。庭审中,律师发表罪轻辩护意见,法院采纳自首、退赔等从宽情节的意见,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合同诈骗案:精准把握关键情节
2023年7月,罗某某、程某某、商某某共同商定,注册成立“广安速行汽车服务中心”,在未取得客运资质、无实际客源信息的情况下,发布虚假广告,与16名被害人签订合作协议,骗取财物150000元。扣除开支后,罗某某、程某某各分得50000元,商某某分得28000元。2023年10月,三人变卖办公设备后潜逃。
2023年11月16日,罗某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商某某被抓获,11月24日程某某经电话通知到案。三人到案后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公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庭审中,吴正波律师提出罗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部退赔并取得谅解等从轻、减轻情节,恳请法庭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庭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0元。
这3起案件中,吴正波律师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扎实的辩护,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让他们免于实刑监禁,继续正常生活,实现了法律惩戒与教育挽救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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