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林女士通过被告一微信营销号看到医疗美容项目宣传,先后两次支付医疗美容服务费共计38800元,并接受四次面部注射服务。之后,林女士面部出现硬块,经调查发现为其注射的医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系伪造资质冒充同名正规医生。林女士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十倍服务费用赔偿。
谭冬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接手案件后展开了一系列工作。首先,精准梳理案件事实,围绕医美机构欺诈、资质造假及产品违规等核心争议,收集转账凭证、工商信息、聊天记录、行政处罚文书、产品外包装、录音、病历等证据,组织起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撑十倍赔偿主张。庭审前,谭冬律师协助原告做好充分准备,明确各项诉求和法律依据。庭审中,谭冬律师清晰陈述诉求、有力质证答辩,针对被告当庭辩称被告一无欺诈故意,系被合作方被告三蒙骗,已退还原告服务费,被告二的行为系职务行为,不应个人承担责任,原告主张的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等观点,谭冬律师依据所掌握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了有力反驳。
经过庭审,法院将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双方提交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是否构成欺诈、责任承担主体及赔偿金额等争议焦点进行认定。最终,已调解结案,被告同意支付原告所交服务费的7倍金额赔偿,即271600元整。
谭冬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大成刑事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累计参与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不仅在这起医美纠纷案件中表现出色,还为宜昌某城发公司、宜昌市某县人民政府、某区县医疗保障局、某区县民政局、多家民营房地产企业等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谭冬律师总是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像在围绕核心争议组织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他这种精准梳理事实、组织证据的操作逻辑,在众多案件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值得复用和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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